- 索 引 号:QZ07112-0101-2025-00037
- 发布机构: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4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泉州南安祥发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闽泉南危经[2017]000001,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龙凤村,法定代表人:黄清福,有效期限2022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主动提出申请,不再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依法注销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泉州南安祥发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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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