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2-0101-2025-00008
- 发布机构: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0
南安市康美镇星岛化工经营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闽泉南危经[2014]000010,地址:南安市康美镇梅元村湖仔新村12号,法定代表人:苏洪飞,有效期限2022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3日)主动提出申请,不再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依法注销南安市康美镇星岛化工经营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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