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2-0101-2025-00003
    • 备注/文号:南应急〔2025〕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6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7 15:1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应急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等,有力助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有效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规定,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发布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年报、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每季度各类证照发放情况的通报、双随机执法检查等信息共计37条;及时发布更新部门新闻动态。同时,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等重点工作领域,在政务新媒体“南安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工作动态、科普及宣传教育警示信息近300余条,曝光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35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中更新发布了《南安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渠道、收费情况等内容,为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提供了遵循。2024年共收到自然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9件。其中1件涉及事故调查结案报告,申请人用于法院上诉,予以公开,我局当面递交纸质信息于申请人;8件因公开内容不在我单位职权范围内,无法提供相关材料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严格按要求填写机关、单位互联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准确和合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网上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南委网信办〔2021〕4号)《南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南应急〔2021〕53号)文件要求,严格审核政务新媒体公众号信息内容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明确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运维管理,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功能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市应急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4年局党委和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明确专人负责,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日常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工作水平,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体现在:一是解读相关政策文件的力度还不够;二是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时效性需增强;三是主动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多样。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短板问题,加强对部门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和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不断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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