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2-0101-2024-00034
    • 备注/文号:南应急函〔2024〕12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31
    关于南安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5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11-14 15:19

    尊敬的苏锦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汛期灾毁修复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南安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科学构建预案体系,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南安市印发了《南安市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南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全市共14个乡镇(街道)制定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2023年以来南安市本级启动、调整、提升防暴雨、防台风应急响应39次,启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应急响应1次。在灾情发生后,南安市迅速激活上下贯通、快速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成立综合协调、后勤保障、供水供电通信保障、研判预警、物资装备保障和安置点、抢险救援调度、信息收集统计与报送、宣传报道与舆情引导、灾害重建等9个专项工作组,建立灾情即时动态速报机制,定人定岗,实现快速反应、高效运转。近年来,南安市累计下沉干部22652人次,转移群众32838人次,全市投入救灾救援力量86960人次。

      二、强化资金保障力度,扎实推动灾后重建工作

      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落实在行动上,认真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和灾毁项目修复工作,突出重点,科学推进灾后重建工作。如去年面对第5号超强台风“杜苏芮”带来的严重影响,积极向上争取各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央及福建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各乡镇(街道)受灾情况下拨至灾区。印发《南安市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南减办〔2023〕8号),指导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灾后重建工作。2023年以来应急部门共争取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500余万元,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和水毁修复项目14个,投入资金159.2万元;组织实施灾后农村住房重建22户、修缮529户,投入资金201.8万元;召开全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培训会2次,配合上级开展资金使用审计和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中央及福建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

      三、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

      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及“10·13”国际减灾日等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唤起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在台风、暴雨期间因时因势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引导力度,启动2259个应急广播体系终端扩大宣传面,今年以来共播放应急广播47轮次、10.61万点次,全面造浓全社会防汛防台氛围,做到家喻户晓,引导群众“非必要少出门、不出门”,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我局将根据各级减灾委的要求,持续做好防灾减灾、灾情统计报送工作,积极争取各级补助资金,为南安市灾毁修复和防灾救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应急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黄震宇

      经办人员:涂淑娇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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