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2-0101-2024-00006
- 备注/文号:南减〔2024〕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减灾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2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市气象台于1月24日8时40分发布强冷空气影响实况和预报,据气象预报,24日我市气温继续下降,统计 23 日 08 时~24 日08 时最低气温,全市低于 4℃,其中 12 个乡镇低于 0℃,以向阳乡-6℃为最低。受晴空辐射影响,24~25日两天我市夜晨气温持续较低,全市大部分乡镇最低气温可达4℃以下(有霜或霜冻),其中 25 日早晨北部高海拔的乡镇可达-4~0℃(局部有结冰)。根据《南安市低温天气应急预案(暂行)》(南减〔2023〕1号),市减灾委决定于2024年1月24日9时启动低温天气Ⅳ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按照预案要求及各级减灾委的工作部署,落实落细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南安市减灾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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