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东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4-09-06 10:22 阅读人数:1

各村(居)委会,市(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应急预案体系,切实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关于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南安委办〔2024〕107号)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进行修编完善。现将完善后的《罗东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罗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罗东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本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罗东镇行政区域内,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重特大突发事件。

  二、编制原则

  (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升全镇突发事件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最大限度防范安全风险、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控制社会影响。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依法依规、科学应对。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规范运行、科学实施,避免应急准备不足、应急响应迟缓、应急行动失当,导致次生衍生事件或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

  (四)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实行镇、村(居)一把手负责制,统一领导,坚持条块结合、以快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镇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指挥长由镇政府镇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安全应急工作的领导担任。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含专家技术人员)工作组、救援工作组、通信及宣传工作组、医疗工作组、治安维护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社会治理办、社会事务办、财经办、党政办、党建办、综合执法队、党群服务中心、罗东国土所、城管罗东中队、罗东派出所、罗东中心卫生院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二)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

  通常由到现场的罗东镇最高职务领导任现场总指挥,相关村(居)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现场工作组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到位;负责现场信息把关和报送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三)突发事件现场工作组划分及职责

  1.现场指挥组

  现场指挥组由发生事故的单位、镇党政领导和进入事故现场的各村(居)主干组成,并由镇党政领导担任组长(特殊情况可临时指定)。

  总指挥:傅自强(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指挥:李育鹏(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员:黄伟欣(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傅雅静(镇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李峰溪(镇党委宣传委员、秘书)

  陈培金(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林晓涛(镇政府副镇长)

  黄来旺(镇政府副镇长)

  王德明(镇政府副镇长)

  黄文艺(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赵世良(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郑冬晖(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李景统(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郭峰武(罗东派出所教导员)

  各村(居)委会主任

  专家技术人员

  具体职责是:

  分析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可能性,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施救工作,负责技术鉴定和技术咨询。组织受安全威胁的人员紧急疏散,确定并设置危险警戒线,控制事故的扩大和蔓延。联络、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抢险救援情况,撰写现场抢险救援报告。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救援工作组

  组长:李育鹏(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郑冬晖(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郭峰武(罗东派出所教导员)

  单位成员:罗东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城管罗东中队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具体职责是:负责执行应急事件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落实抢险救援队伍和抢险救援设备物资,并协助现场指挥组组织遇险人员紧急疏散。

  3.通信及宣传工作组

  组长:李峰溪(镇党委宣传委员、秘书)

  黄来旺(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党政办、社会治理办(应急、安全生产)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具体职责是:保障指挥部与各工作组的通信畅通,收集现场抢险救援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收集社会各界对事故及处置情况的反映,组织新闻报送工作、负责新闻记者的接待和采访工作等。

  4.医疗工作组

  组长:黄文艺(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杨志刚(罗东中心卫生院院长)

  成员:党群服务中心(卫健)、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职责是:组织医务人员对伤病员进行医疗救治,配合对遇难者进行死亡初步鉴定。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并向指挥部提供伤亡情况报告。

  5.治安维护组

  组长:李育鹏(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王德明(镇政府副镇长)

  郭峰武(罗东派出所教导员)

  成员:罗东派出所、社会治理办(综治)、综合执法队(道路安全)等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职责是:现场警戒、维护现场治安、交通秩序及依法处理涉嫌犯罪人员等。

  6.善后处理工作组

  组长:李育鹏(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培金(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李峰溪(镇党委宣传委员、秘书)

  李景统(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党政办、罗东司法所、党群服务中心(劳保社保)、社会事务办(民政)等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职责是:指导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疏导、调解及赔付工作。指导突发事件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测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在接到各村(居)、各单位的预警信息后,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预警级别与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要严格按照严重性与紧急程序,分为特别严重(I级)、严重(Ⅳ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暴雨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建设工程、重要水利设施、公共场所及学校、镇各部门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气、大型建筑物倒塌和道路严重塌陷等事故,以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村(居)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三)报告

  镇值班室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并在10分钟内向市指挥中心报告,及时向南安市委办、政府办报告,适时通报相关部门。罗东镇领导在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所属村(居)组和有关单位组织抢险、施救。

  五、应急响应

  (一)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各村(居)及相关单位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报送最新动态,接到预警警报后,要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本村(居)、本单位的防范工作。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村(居)或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相关村(居)组与单位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二)分级响应

  I级响应、政府报告。

  (三)现场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应急指挥小组及现场工作组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南安市委办、政府办和应急指挥中心。各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四)善后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及时做好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工作有序地进行。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制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办法。

  3.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工作,并依照法定期限结案。每次重特大事件发生后,都要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

  六、应急保障

  各村(居)、各单位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能力。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应急期间现场指挥部,镇机关、村(居)干部及单位负责人保持通讯畅通,明确应急参与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

  (二)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应急队伍动态数据库和应急队伍保障方案。建立健全镇民兵应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应急组织方案。

  (三)交通运输保障

  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的交通管制和线路通行、车辆调度等保障措施,保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优先运送。

  (四)医疗卫生保障

  建立医疗保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设备、药品、防疫物资的调度方案。

  (五)治安保障

  明确警力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建立健全警力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六)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动态数据库,要明确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物资调拨方案。

  (七)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因地制宜,结合周边地理环境规划和建设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员应急避难场所,同时可与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

  七、应急预案管理

  (一)培训

  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使镇村(居)干部、应急救援人员和广大群众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流程。培训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识别与判断、应急响应程序、救援技能、自我保护等方面。通过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二)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采取桌面演练、实战演练等形式,模拟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锻炼应急指挥机构和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对演练进行总结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三)监督

  加强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预案得到有效执行。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八、附则

  (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专项预案。

  (三)本预案管理单位为罗东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必要时及时修订。

  (五)应急救援电话:0595-86568461(罗东镇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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