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
南安市财政局 李臻辉
2024年11月28日
尊敬的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超预期收支压力,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突出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的工作导向,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有效推动南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稳”的基础,坚决扛牢稳大盘财政责任。因收支结构变化,需要对预算收支计划进行调整。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关于调整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根据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00000万元,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1200万元,增长6%,本级可安排财力837100万元(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2024年省政府核定我市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6728万元,经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调整增加财力26728万元,相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863828万元。
1-10月,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15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4.7%,下降2.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4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2.8%,增长8.7%。受上年中小微企业缓缴税入库抬高基数、减税政策翘尾减收以及经济形势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税收收入下降20.2%,难以完成年初预算目标任务,根据收入预计及分析研判,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1100000万元,下降4.9%。市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大资产盘活力度,非税收入增长较快,1-10月非税收入完成359508万元,比增65.3%,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完成年初预算目标,故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作调整。因支出结构变化,相应的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如下:
(一)调减39694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精神,压减各单位公用经费及其他经常性专项业务费5442万元;
2.年初预算按再融资争取比例85%测算,实际争取到再融资比例为90%,相应调减一般债券还本付息4610万元(其中:还本3574万元、付息1036万元);
3.产业发展专项调减18000万元;
4.农林水专项调减2000万元;
5.财税体制分成调减1000万元;
6.乡镇体制分成调减396万元;
7.调减本级营养改善补助246万;
8.调减预备费8000万元,统筹用于急需民生领域支出。
(二)调增135361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从上年结转资金安排89796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由权责发生制改为收付实现制,因年初未将上年结转资金纳入预算,故将上年结转安排支出纳入本次预算调整。
2.个人部分11603万元
(1)增人增资5879万元;
(2)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763万元;
(3)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安家修缮费1104万元;
(4)死亡抚恤金及遗属补助889万元;
(5)退休人员职业年金2180万元;
(6)网格员工资788万元。
3.补齐民生短板支出 29277万元
(1)教育事业支出8542万元,主要包括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南安校区红线外电源延伸工程、名优教师培养、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设施建设、修缮、添置设备、党校新校区后勤保障委托管理及增加办学经费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投入625万元,主要包括汉侯博物馆运营补助、赴日本平户市参加郑成功诞辰400周年纪念活动、第十届“郑成功杯”国际男子篮球赛承办经费、省自行车联赛(南安站)暨年度总决赛经费、丰州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发展规划和古镇镇域文化遗产保护总体概念规划编制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6万元,主要包括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经费、养老机构老年人入住补贴、2024年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本级配套资金、婚姻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编制《南安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和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专项工作经费、2024年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费用、地名标志牌规范设置工作经费等;
(4)卫生健康支出3188万元,主要包括城乡医疗救助、梅山院区搬迁运营费用、泉州市为民办实事“提升村卫生所室服务能力”南安级配套资金等;
(5)节能环保支出647万元,主要是泉州申遗点安平桥环境整治工程补助资金、黑臭水体整治、城北内沟河(洋美至美林)段清淤整治经费等;
(6)城乡社区支出10427万元,主要是部分乡镇镇区更新改造、房屋承灾体灾害普查等;
(8)农林水事业支出2438万元,主要是大盈溪流域田园风光建设项目补助、实康水务水价差额补偿、2023年耕地恢复包干费、《南安市防洪规划》编制补助资金;
(7)交通运输支出702万元,主要是向乐公路拓宽改造工程(第四期)市级分担建设资金、泉金客运航线2023年第三、四季度财政补贴资金、春节期间公交免费乘坐财政补贴等。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0万元,主要是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不一致图斑地类对接工作经费、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维持经费等;
(9)住房保障支出450万元,主要是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等;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2万元,主要是增发2023年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及消防救援大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本级配套资金。
4.其他方面4685万元
主要是民兵工作经费、泉州南翼国家高新区建设指挥部南安市分指挥部经费、第八届世界无人机大会南安分会场暨南安低空经济及无人机发展大会活动经费、闽宁扶贫协作帮扶资金等。
(三)资金拼盘方案
年初预算从政府性基金调入70000万元,因土地出让不及预期,拟调减调入70000万元,实际调入0万元。支出预算调整后,财力缺口165667万元,为确保年度财政收支平衡,拟按以下资金拼盘方案:
1.从年初预算调剂安排30083万元;
2.动用稳定调节基金22723万元;
3.从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安排支出6407万元;
4.调减上解上级支出13912万元;
5.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加调入50万元;
6.从上年结转资金安排92492万元。
(四)盘活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16897万元
盘活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主要:一是收回以前年度债券资金重新安排8200万元;二是部分项目资金、合同款尾款等8697万元。
(五)一般债券项目调整情况
我市原安排南安市校舍改扩建项目(第一批)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000万元,因项目争取上级补助到位比例较高,相应减少本级配套资金,现调整1000万元至南安市学校体育场地及消防设施提升工程项目。
此次预算收支调整后,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因年度尚未结束,预算收入在实际执行中收入总量及收入结构可能出现增减变化,相应引起财力变化,部分未能预见的支出由市财政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备案后先给予安排,待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年度决算时一并汇报,同时结余财力将按规定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71000万元。2024年省政府核定我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18522万元,经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调整增加政府性基金218522万元,相应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589522万元。
1-10月政府性基金收入102796万元,完成预算27.7%。今年来,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房地产市场整体回落,房地产企业日趋谨慎,拿地意愿不强,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滑,政府性基金收入不及预期。因此需对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进行调整,根据目前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结合实际,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389522万元(含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1852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1597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0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4000万元、污水处理费3000万元。相应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389522万元(含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支出218522万元)。
另:一是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九批公开招标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闽财债券〔2024〕21号),我市新增专项债务资金收入15000万元,具体安排用于南安市海峡科技生态城B片区综合产业园项目10000万元、南安北部新城银河片区及健康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2000万元和南安市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工程3000万元。二是根据省财政厅安排,拟于2024年12月发行46588万元用于南安经济开发区水暖产业园等项目,转贷文件将于资金发行后下达。届时如有变动由市财政报市人大财经委备案,待向大会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及常委会汇报年度决算时一并汇报。
综上,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为451110万元,相应政府性基金支出451110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0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3000万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000万元。
1-10月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550万元,全年预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50万元。因收入增加,相应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为3050万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000万元,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社会保险基金按实际收支结算,不作预算调整。
尊敬的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财政收支形势比较严峻,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平衡压力较大。市财政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推进全市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防风险工作,扎实做好各项财政预算工作,确保完成调整后各项财政收支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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