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关于调整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超预期增支压力,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部工作的鲜明主题和贯穿始终的突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全面、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牢稳大盘财政责任,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有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因收支结构变化,需要对预算收支计划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根据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80000万元,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2000万元,增长8%,本级可安排财力929700万元(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2023年省政府核定我市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9727万元,经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调整增加财力29727万元,相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959427万元。
1-10月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40181万元,完成预算的96.3%,增长22.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6729万元,完成预算的95%,增长15.9%。受严峻的经济形势影响,税收收入难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市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大资产盘活力度,非税收入增长较快,收入结构产生变化,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1130000万元,增长12.8%,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720000万元。本次收入调整相应增加财力18000万元,调整后2023年本级财力为977427万元(含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9727万元)。因支出结构变化,相应的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如下:
(一)调减64916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应急抗疫贷还贷准备金36000万;
2.年度考核奖12609万元(根据规范津补贴工作要求,未参加政府系列绩效考核的事业单位不再安排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
3.产业发展专项10000万元;
4.乡镇体制分成2280万元;
5.农林水专项2000万元;
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城居保征收工作经费1817万元;
7.抓城乡提品质绩效奖励210万元。
(二)调增68874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个人部分18968万元
(1)增人增资10661万元;
(2)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修缮安家费2188万元;
(3)死亡抚恤金及遗属补助1229万元;
(4)退休人员职业年金3547万元;
(5)其他人员经费1343万元。
2.补齐民生短板支出38385万元
(1)补齐教育事业短板支出7337万元,主要包括补齐2020-2023学年度特教随班就读公用经费、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设施建设、添置设备、教育系统捐赠用于奖学奖教、设施建设等;
(2)加大科技研发投入1993万元,主要包括华南师范大学(南安)绿色低碳创新中心合作经费、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营资金等;
(3)加大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投入2290万元,主要包括泉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组队集训及参赛经费、泉州(南安)党员教育基地建设及布展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金、春节、元宵“两节”期间氛围布置经费、“故郡芳华”原创大型文艺晚会相关活动经费、郑成功画像及夫妇画像保护研究工作补助、汉侯博物馆运营补助经费、凤山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补助经费等;
(4)补齐社会保障短板支出1419万元,主要包括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金、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本级配套资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健康“福”保工作经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财政支出责任资金等;
(5)补齐卫生健康短板支出3953万元,主要包括基层医疗机构运转补助资金、南安市医院ICU床位改造扩容建设补助资金、基层医疗机构运转补助资金和慰问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经费、2022年度市管干部健康体检费用、2022年度社会资本办医市级补助资金、全市医共体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系统建设等;
(6)加大城乡基础设施支出18000万元;
(7)加大农林水事业投入2402万元,主要包括自来水公司和实康水务公司新增原水费财政补贴、霞美镇玉田干渠清淤疏浚整治工程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用款本金及利息、乡村振兴绿化美化宜居工程资金等;
(8)加大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及保障房运营管理991万元。
3.其他方面11321万元
(1)保育教育费2712万元;
(2)办案费1690万元;
(3)城市品牌及城市提升宣传活动经费855万元;
(4)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588万元;
(5)网安系统和机房项目建设经费577万元;
(6)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经费418万元;
(7)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340万元;
(8)闽宁扶贫协作社会帮扶资金270万元;
(9)政务云平台租用资源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费258万元;
(10)消防智能机器人装备经费204万元;
(11)法庭修缮经费150万元;
(12)2023年春节优抚对象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本级配套补助)138万元;
(13)信访局办公场所搬迁装修及办公设备购置130万元;
(1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经费115万元;
(15)智慧用电安全建设本级配套资金100万元;
(16)小型消防救援站经费100万元;
(17)债务付息支出1080万元;
(18)其他支出1596万元。
(三)资金拼盘方案
年初预算从政府性基金调入120000万元,因土地出让不理想,拟调减为调入60000万元,实际调入60000万元。支出预算调整后,财力缺口63958万元,为确保年度财政收支平衡,拟按以下资金拼盘方案:
1.动用稳定调节基金3894万元;
2.从其他财力性转移支付安排支出4690万元;
3.从历年结余财力安排支出20000万元;
4.从当年新增财力安排支出18000万元;
5.从年初预留资金安排16859万元;
6.从历年收回部门结余资金调入515万元。
此次预算收支调整后,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因年度尚未结束,预算收入在实际执行中收入总量及收入结构变化可能出现增减,相应引起财力变化,部分未能预见的支出由市财政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备案后先给予安排,待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年度决算时一并汇报,同时结余财力将按规定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盘活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9698万元
盘活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主要:一是安排收回以前年度债券资金列支7690万元;二是部分项目资金、合同款等200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21000万元。2023年省政府核定我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54400万元,经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调整增加政府性基金254400万元,相应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775400万元。
1-10月政府性基金收入228886万元,完成预算43.9%,同比减收15731万元,下降6.4%。今年来,一是房地产市场整体回落,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房地产企业拿地日趋谨慎,房地产市场出现下行态势,出现地块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竞价原因流拍;二是部分土地报批征迁未完成,我市拟重点出让的经营性用地中,部分地块涉及土地报批或者征迁未完成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拉长土地供应前期工作时间,无法如期供地;三是部分土地成片开发方案未编制,根据目前政策要求,土地成片开发方案获批后才能报批新的地块,而我市拟重点出让经营性用地中,有个别地块涉及土地成片开发方案未编制完成的问题,直接影响出让地块报批征迁进度。因此需对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进行调整,根据目前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结合实际,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571400万元(含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54400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317000万元(不含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544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2982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5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4000万元、污水处理费3000万元。相应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571400万元(含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支出254400万元、调出资金60000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000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000万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0万元。
1-10月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050万元,因收入结构变化,相应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为2050万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0万元,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社会保险基金按实际收支结算,不作预算调整。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以来,我市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平衡压力较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推进全市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防风险工作,扎实做好各项财政预算工作,确保完成调整后各项财政收支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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