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9年财政收支
预算(草案)的报告
南安市财政局 吴小纲
(2019年4月28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关于调整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今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领域重点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去年以来由于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力度大、内容实、范围广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尤其是从今年4月份开始实施的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对我市财政收入造成较大影响。因此,需要对年初预算收支计划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42600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增长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0000万元,增长9%,本级可安排财力540000万元(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调入政府性基金部分)。
1-3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7630万元,完成预算31.8%,增长20.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150万元,完成预算的30.2%,增长16.2%。但随着此次国家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措施效果的进一步显现,预计下阶段难有明显增幅,完成数将与年初预算差距较大。建议对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附表一)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安排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的通知》(泉财预〔2019〕101号)精神,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比原下达目标下调2个百分点,即由原来的9%下调为7%。同时,根据市税务局分析,自去年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以来,我市预计减收18.37亿元。因此,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建议调整为855600万元(含车辆购置税30200万元),增长7.0%(如果同口径剔除车辆购置税,则增长6.7%),比年初预算增加13000万元(如果同口径剔除车辆购置税,则减少172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492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000万元,同比增长7.0%,相应2019年本级财力减少6800万元,调整为5332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比原定目标下调2个百分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附表二)
如一般预算收入调整为7%的增幅,相应本级财力减少6800万元,为确保本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建议对部分支出进行调整,具体原则和压缩情况如下:
1.压减支出主要原则
(1)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财政收支平衡原则,确保政策落地到位,财政收支合法合规。
(2)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关于编制2019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8〕40号)和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及财政部、省政府有关文件关于“一般性支出要压减5%以上,三公经费再压减3%左右。”“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本部门开支……”的精神,各单位经费支出在2018年的基础上进行压减。
(3)各单位的公用经费仍然按2019年初预算数安排,不做压缩。
(4)各单位压减后运行经费如因工作需要确实不足,由单位提出申请,市财政根据财力情况审核、报批,并定期报市人大财经委备案。
2.压减支出的有关情况
此次压减专项支出涉及所有预算单位,共压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其中经常性业务支出507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4%,专项支出172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4%。相应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533200万元。压缩支出情况如下:
(1)预备费1500万元;
(2)单位经常性支出1725万元;
(3)乡镇超收分成1846万元;
(4)安海湾海域综合治理专项经费100万元;
(5)科技专项200万元;
(6)乡镇人口计生工作经费911万元;
(7)其他单位零星专项经费518万元。
此次预算收支调整后,全年财政收支平衡。预算收入在实际执行中收入总量及收入结构变化可能出现增减,相应引起财力变化,部分未能预见的支出由市财政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备案后先给予安排,待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年度决算时一并汇报,同时结余财力将按规定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2019年部分政府债务限额及调整本级预算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9〕1号)的文件精神,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部分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0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3亿元。为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更好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2019年财政部对新增债券额度进行改革,采取提前与分次下达方式。现将我市2019年部分政府债务限额和调整本级预算方案汇报如下:
1.建议批准我市增加2019年部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08亿元(新增债券资金分配使用方案详见附表三),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3亿元。
2.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2019 年初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54亿元,扣除压减各项支出0.68亿元,加上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收入1.78亿元,2019年市本级财力调整为55.1亿元,相应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55.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3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3000万元(含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70000万元)。2019年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收入8.3亿元,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49.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3亿元,相应增加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8.3亿元,调整为49.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万元。1-3月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入库280万元,已相应安排支出280万元。不做预算调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社会保险基金按实际收支结算,不做预算调整。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以来,我市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适应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开源节流,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的同时,不折不扣完成调整后各项财政收支任务,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交好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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