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0-01-20 17:04 阅读人数:1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经汇总,本级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20.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6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26.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长30.3%,主要原因是增加海外泛家居合作项目;公务接待费652.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7.4%;公务用车购置经费5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下降39.5%;公务用车运行经费1221.0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下降15.6%。

  附件:2020年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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