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市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29.84万元,比2014年减少528.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94.06万元,较2014年增加53.63万元,主要原因是应外国商会邀请开展商务活动及对友城进行访问等外事活动有所增加;全市当年度共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数38个,因公出国(境)累计59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6.45万元,比2014年减少437.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效控制公车私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8.35万元,比2014年减少3.66万元,共购置公务用车2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5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8.1万元,比2014年减少433.36万元。公务接待费809.33万元,比2014年减少132.32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相关规定,严格预算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全年公务接待17739批次,149431人次。
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措施:一是强化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管理,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制定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规范单位公开范围、内容、方式、时间,督促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事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宣传,及时将三公经费相关管理办法及上级相关政策规定转发各预算单位,不断加强预算单位的业务辅导和政策宣传,提高其贯彻落实自觉性,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四是强化日常监管,督促预算单位定期和不定期报送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同时采取单位自查和财政抽查的方式督促单位加强公务支出日常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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