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南安市溪美街道爱心幼儿园终止办学的批复
2021-12-24 20:08 阅读人数:1

南安市溪美街道爱心幼儿园:

  你园申请终止办学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园终止办学,办学许可证(证号:教民135058360000171号)予以注销。请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南安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