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客运车辆运营补贴和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交规〔2023〕10号)要求,我局对3家农村道路客运企业报送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0日。如有异议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联系电话:86366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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