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的2020年五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糕点、酒、蛋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产品,共抽检45批次,其中合格44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7.78%;涉及消毒餐饮具,共抽检20批次,合格20批次,合格率为100%。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被抽检单位为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南安溪美店2020年4月17日销售的鲤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抽检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该涉嫌经营不合格食品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督促该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停止销售、下架封存相关批次产品,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南安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南安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