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5月12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佑盾(福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年产成人纸尿裤1亿片、成人拉拉裤1亿片、医用护理垫1.5亿片项目)
2025-05-12 15:41 阅读人数:1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佑盾(福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年产成人纸尿裤1亿片、成人拉拉裤1亿片、医用护理垫1.5亿片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佑盾(福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年产成人纸尿裤1亿片、成人拉拉裤1亿片、医用护理垫1.5亿片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官桥镇周厝村田墘118号(南安市官桥镇南部项目集中区)

  三、建设单位:佑盾(福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市四方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福建南安新宏艺陶瓷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南安市官桥镇周厝村田墘118号(南安市官桥镇南部项目集中区)已建的闲置厂房建设,租赁占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4861.56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应确保NH3-N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排入南安市官桥镇霞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6.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木浆纸粉碎工序会产生粉尘,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喷码工序使用的水性油墨不含三苯,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车间换气系统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参照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中表2“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及表3“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任意一次浓度限值”。

  6.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纸尿裤、拉拉裤生产线及空压机等设备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4固体废物

  项目定点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边角料及不合格品、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废原辅料包装袋、废热熔胶包装袋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厂家综合利用,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范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空墨盒暂存于危废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外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规定。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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