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3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唯暻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台制砖机、20台套砖机附属设备(配料机、模具、上板机、推砖机)项目)
2025-04-03 11:38 阅读人数:1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唯暻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台制砖机、20台套砖机附属设备(配料机、模具、上板机、推砖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唯暻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台制砖机、20台套砖机附属设备(配料机、模具、上板机、推砖机)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霞美镇仙河村、张坑村(滨江机械装备制造基地)

  三、建设单位:福建唯暻机械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益琨(泉州)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泉州市奥普德机械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空置厂房进行异地扩建,建筑面积2760平方米,本次异地扩建项目所对应的设备等不与一厂厂址发生交叉。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NH3-N≤45mg/L),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放。

  6.2废气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喷漆(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机加工(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产生的废气以及焊接产生的焊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其中有机废气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1中涉涂装工序中其他行业、表3、表4标准限值要求,其中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的表A.1的相关标准,喷漆、焊接、机加工产生的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相关标准。

  6.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各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后,运营期间对厂界昼间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3类昼间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职工的生活垃圾。

  规范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焊渣、焊接烟尘外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废漆渣集中收集后委托专业公司处置;废空瓶由供应商回收处理;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由专人管理,建立台账,并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原来空桶委托生产厂家回用于原始用途;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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