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南安市良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石粉浆30万吨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2月12日 — 2025年2月1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南安市良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石粉浆30万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西锦村494号
三、建设单位:南安市良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南安市良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西锦村494号,占地面积4570.3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为352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年综合利用石粉浆30万吨。项目聘用员工定员10人,均不住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12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石粉浆压滤过程产生的压滤废水,以及运输车辆轮胎清洗废水;项目压滤废水经配套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汇入清水池或备用的清水罐暂存,最后经槽车运至区域石材厂作为生产用水使用,不外排;项目车辆轮胎清洗废水拟经配套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汇入清水池后循环回用于车辆轮胎清洗,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由当地村民会定期清运用于农灌;远期,待区域市政管网完善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南安市南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环境空气
厂房设置雾化喷淋系统进行洒水抑尘;配套洗车台,原料及成品运输车辆均需。
清洗轮胎后才可出厂。
3、噪声
项目厂区采用机械设备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的平面布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卸料过滤出的杂质集中收集后由外单位回收处置;沉淀池污泥直接抽入石粉浆池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36288929
地址:水头镇便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4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福建省政府
泉州区(县)市
政府部门网站
乡镇街道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3505830011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闽ICP备11023440号-1
版权所有:@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举报邮箱:email@nanan.gov.cn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