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2年6月24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省南安市美仑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12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项目)
2022-06-24 10:03 阅读人数:1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省南安市美仑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12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2年6月24日10时—7月1日10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南安市美仑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12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石井镇石井湾石材加工集中区(昔坂村)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美仑建材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德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12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美仑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南安市石井镇石井湾石材加工集中区(昔坂村)

  法人代表:吴祝民

  总投资:100万元

  用地面积:9965m2

  生产规模:年产15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12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

  职工人数:职工人数55人,全部不住厂

  工作制度: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

  出租方概况:福建省南安复兴纸业有限公司位于南安市石井镇昔坂村,成立于1993年4月30日,经营范围为加工瓦楞纸、纸箱、纸板及其它纸品,2006年11月取得土地证,编号为南国用(籍)第00060348号。据了解,该公司已停产多年,已转型做纸品销售,不再从事生产加工,拟将厂房全部出租给本项目使用。该厂房已空置多年,不存在遗留环境问题及整改内容。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絮凝沉淀后将全部作为喷淋降尘用水,不外排,不会对附近水体产生影响。区域排污管网尚未铺设完到位,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接触氧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蔬菜标准后,定期通过槽车运往厂区北侧田地进行灌溉。项目生活污水量少,成分简单,不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6.2废气

  项目最近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东侧123m处的昔坂村,位于项目区域主导风向的侧风向,且距离本项目较远,受废气排放影响较小。项目生产车间设置在

  封闭厂房内,堆场、车间内定期洒水,保持相对湿度,降低扬尘产生,并加强污泥、车辆管理等,在采取封闭厂房、喷淋抑尘等措施后扬尘排放量小。

  项目使用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均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

  砖瓦工业》(HJ954-2018)中的可行技术,可做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功能区标准。

  6.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来源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的机械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情况下,项目只在昼间生产,夜间不生产。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设备对南侧厂界昼间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其他三侧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6.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石材边角料、废水沉淀污泥、废弃化学原料桶。

  项目石材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王贵子统一清运处置,废水沉淀污泥集中收集后由南安市正源石粉收集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弃化学原料桶由供应商进行回收。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0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