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2年6月20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捷能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工矿机械配件2万件、水暖阀门2万件技改项目)
2022-06-20 15:55 阅读人数:1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捷能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工矿机械配件2万件、水暖阀门2万件技改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2年6月20日16时—6月27日16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捷能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工矿机械配件2万件、水暖阀门2万件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柳城街道下都村(榕桥项目集中区)

  三、建设单位:捷能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工矿机械配件2万件、水暖阀门2万件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捷能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南安市柳城街道下都村(榕桥项目集中区)

  (4)建设性质:改造和技术改造

  (5)建设规模:利用自有已建厂房,项目占地面积约5078m2

  (6)总 投 资:30万元

  (7)职工人数:拟新增招聘职工30人,技改后职工共计50人,均厂外住宿

  (8)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6.2废气

  项目技改后新增喷塑粉尘经收集后采用“滤芯筒回收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DA001粉尘废气、DA002粉尘废气,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喷塑烘干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DA003有机废气、DA004有机废气,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标准限值。

  6.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车床、抛丸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运营投产后对厂界四周昼、夜间贡献值与背景值的叠加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①规范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金属边角料及粉尘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

  ②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按危险废物相关要求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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