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
二、文件依据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的实施方案》(南政办规〔2024〕16号)
三、免除对象
具有南安市户籍,死亡后按殡葬法律法规在市殡仪馆进行火化。
四、政策内容
逝者为我市户籍的,丧属提供死者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殡仪公司直接免除以下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
(一)普通车辆遗体接运费(根据路程距离分为180元、230元和280元三档)。
(二)普通炉遗体火化费270元(12周岁(含)以下逝者150)。
(三)一年内馆内骨灰寄存费。
(四)3天内馆内遗体冷藏存放费。
五、咨询方式
南安市民政局 0595-8638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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