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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相关奖励
2025-11-26 10:07 阅读人数:1

  一、事项名称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

  二、文件依据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4〕15号)

  三、奖励对象

  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

  四、政策内容

  (一)奖励标准

  1.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企业,给予每家50万元的奖励。

  2.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的奖励。

  3.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企业,给予每家1万元的奖励。

  (二)奖励流程

  每年一次,市工信局根据国家工信部和省工信厅公布的企业名单初步筛选符合对象名单。随后,市工信局对初步符合对象名单内的企业查询失信和涉黑涉恶,最终确定奖励名单。然后,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向市政府请示拨款。市主要领导签批后,由市财政局拨款,市工信局组织企业提交拨付材料并拨付至企业。

  五、咨询方式

  南安市工信局经济运行科 0595-8638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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