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推广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引导服务主体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提高小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率,有效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制定依据
1.《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94号)
2.《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5号)
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6〕60号)
二、制定过程
结合上级政策要求,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方案,经征求市财政局意见,最终形成该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1.目标任务。2026年计划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1.2万亩,安排补助资金156万元,重点支持粮油作物生产托管,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开展生产托管服务,提高小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率,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2.项目实施内容。一是聚焦粮油作物和关键薄弱环节进行补助;二是因地制宜推广社会化服务方式;三是择优选择服务主体;四是补助标准及方式:服务小农户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40%,单季亩补助最高130元,规模经营主体(30亩及以上)的补助标准不超小农户补助标准的90%(服务上限单户不超500亩)。按照先服务后补助方式,对2026年1月1日以来签订托管服务合同并实际发生的服务主体和被服务对象按合同实际作业量进行补助;五是补助申领流程。
3.工作要求。一是抓好组织落实。二是加大宣传引导。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四是强化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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