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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2025-12-24 08:49 阅读人数:1

   背景依据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等有关规定,市民政局组织对2025630日之前以南安市民政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目标任务 

   对主要内容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相关上级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主要内容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的,或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不需要继续执行的,予以宣布失效。  

   三、工作进展

   202511月起,组织开展年度清理工作,经梳理、汇总形成《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按规定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向社会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现已完成清理工作。

   四、范围期限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主要内容

   清理结果为:保留(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

   六、注意事项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标注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七、政策咨询方式

   南安市民政局办公室,0595-8639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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