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十)项规定:“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第二十九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二)《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
三、目标任务
对2024年12月31日前以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进展
(一)2025年11月28日将以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参考目录发送各科室征求意见建议。
(二)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0日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三)2025年12月11日经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法律顾问审核,审核合法。
(四)2025年12月17日,经修改完善后形成的《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送审稿)》提交至党组会议研究。
五、范围期限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主要内容
清理结果为: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0595-8638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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