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土建专业高级工程师 陈良华
2025年12月2日,南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办规〔2025〕11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南安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规定》?
陈良华:当前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仍存在监督管理未闭环、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等问题。根据2025年4月《福建省建筑垃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管理规定》、2025年7月《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和最新监管要求,结合近年来我市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获得经验,有必要对我市2023年制定的《南安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
二、本规定的核心目标是什么?
陈良华:旨在构建覆盖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利用的全链条、闭环式管理体系,将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从根本上破解“垃圾围城”隐患。
三、本规定主要从哪些方面规范建筑垃圾?
陈良华:本规定围绕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全链条管理,重点从以下三大方面提供支持:
(一)强化源头管理。主要明确项目工程、居民装饰装修房屋、征迁、棚户区改造、个人新建、翻建自建房等产生建筑垃圾的管理要求。
(二)强化运输管理。主要是对建筑垃圾中转运营、运输的单位等提出要求,同时新增加乡镇(街道)中转场站相关数据应直接接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平台等内容。
(三)强化处置管理。主要是对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单位、资源化利用企业提出要求,同时新增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要以公益原则,开展相关资源处置收费;鼓励企业建立收运、分拣一体化运营等内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安市城管局市容园林管理科
政策咨询电话:0595-8636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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