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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支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5-07-31 00:00 阅读人数:1

一、制定背景

为推动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助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速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安市支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提高对我市功能支撑作用,全面提升城市能级和综合竞争力,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逐年稳步提升。

三、工作进展

(一)2025年3月上旬,市发改局牵头制定了《南安市支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二)2025年4月8日,向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修改,同时委托福建正成功律师事务所进行合法性审查;5月7日,向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二次征求意见。

(三)2025年5月14日至5月24日期间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未收到群众反映意见或建议。

(四)2025年6月3日,报送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五)2025年7月9日,南安市司法局针对《南安市支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送审稿)》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

(六)2025年7月17日,经第7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范围期限

面向南安市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若干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五、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从支持项目(平台)落地、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做强载体支撑、优化金融服务、加强人才保障、加强用地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一)支持项目(平台)落地。加大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招引力度,在项目用地指标、能耗指标等核心生产要素配置方面给予保障,提升项目落地效率。支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知识产权运营、品牌营销、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从事项目前期咨询业务的服务业企业在南安设立子公司,在项目规划、测绘、设计、勘探、环评、水保、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方面,定期推送项目机会清单,引导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积极参与我市重点项目建设。

(二)加强市场主体培育。鼓励制造业企业业务分拆,剥离产业链上的现代物流、节能环保、检验检测、数字化赋能等环节业务,设立生产性服务业独立法人企业,对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支持入驻政府自持产业园区;开通高层次人才认定绿色通道,给予岗位人才公寓配额。

例:某家制造业企业拆离出检验检测环节,在南安市成立一家独立的法人企业且企业年营收达1000万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做强载体支撑。做好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培育、分类提升工作,对全市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进行评级定档,支持对接市级重大产业项目资源,开放市级产业基金跟投通道,定向推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需求,提供行业专家智库对接等服务;对集聚区内入驻的项目、平台和企业,给予资金、人才和用地支持,积极推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支持。

(四)优化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围绕生产性服务业开发针对性融资产品,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科创贷”等贷款产品,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集聚区建设提供精准支持。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规范融资过程中相关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切实降低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融资成本。

(五)加强人才保障。建立生产性服务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选树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资源整合力的生产性服务业高端人才,通过“揭榜挂帅”“揭榜招贤”等方式引进高层次生产性服务业人才、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等。定期举办产业对接、技术研讨等活动,为企业和人才(团队)牵线搭桥,推动产学研对接。支持闽南科技学院、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南安职专等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服务业中高级人才培训班,与企业共建现代服务业人才实训基地,鼓励采用“订单式”教育、“定制式”培养等方式,着力构建服务业人才培养体系。

(六)加强用地保障。加快盘活存量低效用地,鼓励灵活供地方式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土地兴办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创业平台等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

六、注意事项

本措施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市其他同类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同时,本措施由市发改局负责解释。

七、关键词诠释

生产性服务业:主要指我市辖区内为各类市场主体的生产活动提供服务的行业。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科

联系电话:0595-86392929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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