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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保障企业用工稳岗促进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01-19 15:39 阅读人数:1

  一、出台背景

  根据省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关于促进2022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联运行〔2021〕137号 )、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2022年稳岗稳工促“开门红”六条措施的通知》和泉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局《关于保障企业用工稳岗促进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助力我市经济一季度“开门红”,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保障企业用工稳岗,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关于转发保障企业用工稳岗促进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起草依据

  1.《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保障企业用工稳岗促进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有关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5号)

  2.《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社〔2019〕318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的内容共分四个方面,明确补贴条件及奖补申领办法等:

  (一)连续生产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奖补条件:应同时满足1.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2022年2月对比2022年1月,减员率≤2020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2%);3.工业用电量2022年2月份≥2021年12月份的70%。申报材料:1.2022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1);2.2022年企业用工保障用电量情况表(附件2);3.2022年1月、2月失业保险缴费明细。申报流程:符合条件企业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人才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市人社局将会同工信局、财政局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给予补贴。

  (二)支持企业加大培训力度。鼓励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享受补贴。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职补助手”自助申请职业培训见证补贴。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按每人700-3000元给予补贴。

  (三)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奖补条件:应同时满足1.企业吸纳就业对象应在我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2.吸纳对象在本企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缴费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报材料:1.南安市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3);2.南安市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职工花名册(附件4);3.劳动合同书。

  (四)其他事项: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促进第一季度全市工业稳定增长。咨询电话:南安市就业人才中心 0595-86383557。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1号行政服务中心340室。

  四、其他事项说明

  以上措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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