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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第四季度工业稳定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1-10-19 15:12 阅读人数:1

  一、出台背景

  9月10日以来,省内部分地区发生境外输入关联聚集性疫情,部分企业停工停产,一些企业生产资料运输受阻、产品滞销、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工业稳增长压力加大。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共同奋战,目前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生产生活秩序稳步恢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泉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克服疫情防控、有序用电等影响,促进我市第四季度工业稳定增长,完成全年工业发展目标任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实现“十四五”开局之年开好局、起好步。

  二、主要内容

  从鼓励企业有序用电、推进企业绿色制造、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工业投资力度、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强化职工权益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0条具体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鼓励企业有序用电

  1.鼓励有序用电、错峰生产。鼓励2021年10月至12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用低谷时段(每日24:00至次日8:00)进行生产用电。对四季度产值超过5000万元、环比三季度增长20%(含)以上且年度财政贡献超300万的,按0.05元/千瓦时给予第四季度用电补助,单家企业补助不超过15万元。

  (二)推进企业绿色制造

  2.加快绿色发展。对第四季度新获省级以上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称号或表彰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通过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验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通过福建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三)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3.推动先进产能提质增效。针对工业企业第四季度购买(含融资租赁方式)生产性设备,实际购置款在100万元(不含税)以上且年度纳税总额达50万元以上的,按当年度实际购置款5%比例一次性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上限为50万元。

  4.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对第四季度新确认为泉州市级数字化车间、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及应用标杆、省级工业互联网APP典型应用案例的,分别给予30万元、2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5.加大研发经费(R&D)投入补助。针对规上企业第四季度购买(含融资租赁方式)研发设备的,且购置额在100万元(含)以上或单台套达2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研发设备原值(不含税)的10%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助。

  (四)加快工业投资力度

  6.加快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第四季度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加强协调服务。发挥省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政策作用,推荐更多企业享受低成本中长期项目融资政策。

  7.鼓励企业新增纳统。对于2021年首次“规下转规上”的企业,省级财政每家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我市给予每家3万元配套奖励。

  (五)加大企业融资支持

  8.加强企业融资支持。落实《关于支持省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地区抗击疫情专项纾困金融政策的通知》(闽金融办〔2021〕19号)相关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第四期省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

  9.实施贷款贴息支持。对小微企业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含展期)的贷款,按实际用信金额0.5个百分点贴息,单家贴息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六)强化职工权益保障

  10.加大职工人文关怀。对于利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错峰时间上班、加班的职工,按照规定支付工资或根据职工意愿安排补休,保障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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