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低保家庭解决住房困难,我市2021年共确定扶持20户低保家庭建设安居房,并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局负责起草了《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工作的通知》。现就《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工作的通知》有关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起草依据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工作的通知》是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南委〔2020〕99号)和《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1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分解抓落实责任制的通知》(南委办〔2020〕77号)精神,立足本市实际而起草的。
二、起草及修改过程
我局收到《中共南安市委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南委〔2020〕99号)和《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1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分解抓落实责任制的通知》(南委办〔2020〕77号)文件后,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经我局领导研究,起草了《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工作的通知(送审稿)》,和南安市财政局会商意见,不断修改和完善,于4月1日由局领导审批,最后形成了《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低保安居房建设任务与标准。
第二部分:低保安居房建设对象的条件和确认。
第三部分:低保安居房建设资金安排。
第四部分:低保安居房建设时间安排。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
四、意见采纳情况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所涉及补助资金,南安市财政局同意按照中共南安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给予核拨。
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于2021年12月完成,并组织检查验收,确保受助对象于2022年新年春节前迁入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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