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南安市市长王连赞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
会议研究通过《南安市回国定居华侨农村住宅翻建管理规定(试行)》。管理规定从总则、审批要求、审批流程、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多个方面,对回国定居华侨农村住宅翻建各个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
会议指出,制定回国定居华侨农村住宅翻建管理规定,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侨胞侨眷的关怀之情,有利于保障归国华侨居住权益,增进爱国爱乡归属感和认同感。
会议强调,要严格审批,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及程序进行审批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造假、变通或“以新代翻”情况发生;要规范建设,加强监管,做好成片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保留原汁原味风貌特色;要加强占地占林、安全施工等监督管理,防止出现“图斑”“林斑”或安全隐患;要及时复盘总结,不断完善管理规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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