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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退还海西物流园2#地块一期工程(3#~6#仓库)钢结构工程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2025-04-11 19:50 阅读人数:1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相关规定,下表所涉及项目已向我局提供工程结算协议书,并向我局申请退还工资保证金。

 

序号

施工企业

项目名称

1

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海西物流园2#地块一期工程(3#~6#仓库)钢结构工程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向南安市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投诉窗口进行投诉(市人力资源大厦1楼)。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未接到对该工程项目欠薪投诉的,我局将同意施工企业办理退还工资支付保证金手续。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10日

  联系电话:0595-86353092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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