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18日至10月20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2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链条
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党组专题会,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的要求上来。同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戴爱社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整改
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召开5次党组专题会、1次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各科室、下属单位巡察整改进度汇报,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亲自督办,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严格实行整改进度周报制度,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成果运用
局党组深刻剖析根源,从机制上查原因、找病灶,纠建并举、破立并进,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制定了《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工作的通知》(南民规〔2024〕1号)等14项制度,真正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转化为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泉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理念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统筹谋划、跟踪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推进全市运营的11所住人养老机构及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同周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保障急诊绿色通道24小时畅通,优先安排养老院患者就诊、就医,免费医疗健康咨询服务,开通老年人医养结合养老“健康绿色安全通道”,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二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服务,结合党群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在社区规范设置护理站并提供上门服务,有条件的设立保健室,开展定期健康咨询、义诊、免费体检等活动。截至2023年建设的126个“党建+”邻里中心设有村社区卫生所,设置护理站,可为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上门服务,为老人提供相应的医疗护理服务。三是加快老年人养护院装修进度,已完成部分装修,陆续入住老人。四是有针对性对部分农村幸福院实施改造提升,为其完善配齐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柳城祥堂、乐峰炉中村农村幸福院相应设施配置齐全,已完成整改。金淘盖溪村幸福院由于建设较早,未能按照标准进行,相关乡镇已对该幸福院进行设施完善,现已正常开展运营,满足老年人日常休闲娱乐等需求。同时,逐步推进农村幸福院改造提升,2024年3月下达梅山灯光、乐峰厚阳、梅山格内、东田蓝溪、洪濑葵星村幸福院等5个改造提升建设任务,6月份下达建设补助资金,每个补助30万元,目前均已开工,将于10月底建设完成。五是通过打造“党建+养老服务”模式,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党群之家、党员活动室与养老服务站点相结合,同时调动村民自治组织、老年人协会、专业社工机构等把互助养老设施用起来,广泛开展志愿助老服务,村社区志愿者为行动不便老人送餐上门服务,邻里互助送餐等服务活动,切实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助老服务。六是实行运营资金补助,扶持农村幸福院日常运营。下发《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第一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南民〔2024〕47号),下拨46万元补助23所农村幸福院运营。
(2)针对对敬老院管理督促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一是督促承接运营方加强乐峰镇、丰州镇、翔云镇等5所敬老院消防改造提升,解决运营难题,尽快投入使用。因以上敬老院均存在消防设施设备未达标问题,道路堵塞不通等客观问题,暂无法确定启用日期。目前我局积极对接市委、市政府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拟对全市公办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更新,以推进养老机构启动运营。现已对相关敬老院进行消防改造项目摸底,并进一步测算改造资金,同时聘请第三方对该消防改造项目进行可行性报告拟稿。二是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发放入住补贴、实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救助等方式消除农村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抵触心理,降低其经济压力,减少老年人“住不起”的后顾之忧,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对象进行能力评估,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救助工作,发放低保集中照护老年人救助金12069元15人,组织核算入住补贴,拟发放140.73万元。截至2024年4月底全市入住机构老年人593人,较去年增加77人,入住率提高2.64%。三是2024年4月份,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加强对敬老院的监督,推动敬老院真正发挥作用。
(3)针对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依托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开辟适宜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增加适合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积极引导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因地制宜开设南音、书法课程、广场舞等服务项目,改变单一的基本服务事项。如官桥和铺村、漳里村、霞美四黄村、石井岑兜村等农村幸福院开展南音社、高甲戏曲等特色文化服务项目。二是督促已建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通过引入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或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活动,真正发挥其养老服务功能。下发《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南民〔2023〕75号)文件,下达溪美、柳城、美林3个街道各6万元,补助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美林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签约南安市龙人伍心家园福利养老院开展运行管理服务,溪美等其他3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委托老人协会、结合第三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组织等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为老服务。
(4)针对未充分发挥长者食堂阵地作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对依托当地养老机构建设的码头镇、金淘镇、省新镇长者食堂,通过与相关乡镇及敬老院沟通协调,已制定运营机制,并对外发布公告,对周边有就餐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真正实现长者食堂的供餐服务功能。二是增加长者食堂服务功能,除老年人生日聚餐外,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部分长者食堂未持续开展运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开展长者食堂专项整治,以点带面督促所有已建长者食堂增加服务供给能力,优化餐食配送服务,为送餐进小区和老年人就近取餐提供便利。四黄、金山、梅溪、新联、和铺等长者食堂已陆续制定日常运营机制,并利用志愿者服务队伍为老人提供配送服务,精准对接老人助餐需求。
(5)针对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短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积极落实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措施,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为符合条件的一线养老护理员吴金叶申报2023年在职奖补,已完成公示并上报泉州市级审批。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联合人社局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包括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护理技能培训等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完成全市养老机构组织护理员培训达220人次。同时,督促各养老机构严格按照护理标准配备养老护理员,招聘护理人员,加强岗前护理能力培训。现全市养老护理人员共111人,比原来的70人增加了41名养老护理员,全市养老护理员队伍不断壮大,养老护理水平不断提升。
2.关于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要求有差距。一是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的问题
(1)针对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对9名认定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退出低保,并追回低保资金79080元。二是建立形成动态管理的低收入台账。通过与农业、医保、残联、教育、人社等部门信息多向筛查比对,依托乡镇社工站和村居网格员对特殊困难群体开展排查。截至2024年5月,全市城乡低保(含特困)13103户、23151人。三是加强低保对象动态调整。2023-2024年5月,全市新增城乡低保对象(含特困)4489人,减少1925人。四是对全市社会救助电话进行梳理,确保电话畅通,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五是加大家庭经济和财产状况核查力度。下发通知组织乡镇(街道)做好城乡低保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和年度复核认定工作。六是2024年4月份,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落实落细社会救助政策,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兜牢兜准民生保障底线。
(2)针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存在超期办理问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要求涉及超期办理的乡镇(街道)立即整改,严格按照急难型临时救助办理时限5天进行办理。同时,指定专人进行实时跟踪,发现乡镇存在超时限办理的,予以通报。二是依托市、县两级政策培训,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策知晓度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进一步明确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责任人和职责范围,强化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的跟踪指导,督促各经办机构、经办人员按规定时限办结各个事项。
(3)针对宣传培训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分层组织市、镇、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30场(其中市级4场,乡镇级26场),参训2513人次。二是组织乡镇(街道)、村级民政工作人员开展社会救助知识考试,确保民政经办人员掌握最基本的救助知识,参加人数481人。三是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印发宣传单分发到各村(社区)进行张贴宣传,组织宣讲小分队进入社区进行政策宣讲与解读。以一些重大节日为契机在大型广场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多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2023年以来,共发放宣传单(册)3.5万份。四是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的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专人接听热线电话,并要求人员外出或下乡时注意设置电话转接。
3.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理念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精神障碍残疾人康复工作亟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医院未来五年发展规划,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以达到二级精神专科医院技术水平为目标,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原则,以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医疗安全为重点,不断促进医院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开创医院工作新局面,努力实现医院跨越性发展。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建立以资源配置、流程优化、绩效考核为导向的运营管理体系,更好提升医院运营质量和效率。三是把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延伸到基层。为进一步方便患者就医,最大程度满足患者就诊等医疗需求,我院组织医生到溪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洪梅卫生院、霞美卫生院、码头卫生院、乐峰卫生院注册多点执业,开展精神科诊治工作;并在洪梅镇卫生院设置精神科(心理)门诊,定期派出精神科医师坐诊,让患者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的精神卫生服务。四是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主动配合卫健部门,组织医务人员6人次到金淘、诗山等乡镇开展诊断复核238人次、高风险患者指导1例,重性精神病病人日常看护及用药管理讲课1次。五是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服务,2024年2月上旬协助南安市征兵办开展征兵心理体检工作,3月21日“世界睡眠日”前往南安市李厝公园开展精神心理卫生保健义诊活动,设立“心理援助热线”,截至2024年3月份,共接听心理热线58人次,接待心理咨询门诊来访者共计48人次。六是统筹谋划康复院整体搬迁,拟总投资75331万元,规划建设精神专科医院床位850张,用地面积601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5万平方米,完善配套建设,进一步提升康复院医疗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目前南安市康复院迁建项目已列入省、泉州市、南安市2024年在建重点项目。
(2)针对儿童福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下发《关于完成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的通知》,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市26个乡镇(街道)已按相关要求完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挂牌成立工作。二是加大摸排力度,积极主动对接司法、残联等部门,开展大数据比对,对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申请条件的及时告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防止因信息共享不及时等原因发生儿童漏保问题。三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的作用,定期逐村逐户开展摸底排查,确保摸排不留死角,将符合政策的儿童及时纳入福利保障范围。截至2024年4月,全市纳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共536人。四是巡察发现的2022年至2023年9月共18例漏保对象已全部整改到位。五是2024年4月,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两项补贴”出现漏保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印制了2500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宣传单分发至乡镇(街道)各村居,扩大群众知晓率。二是及时印发了《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三是联合残联、司法等部门在5月19日“全国助残日”开展爱心助残广场宣传等活动,共发放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单250份。四是形成工作机制,坚持每月与残联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及时将办理残疾证并符合两项补贴的对象纳入“两项补贴”保障范围。截至2024年4月,全市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对象9891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对象11407人。五是巡察发现的2021年至2023年9月共16例“应保未保”对象已全部整改到位。
(4)针对安居工程未做到精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工作机制。2024年年初下发低保安居房摸底通知,要求镇、村两级将符合受助条件的对象上报,再组织进行入户调查、踏勘、筛选。二是注重协调推进。制定《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工作的通知》(南民规〔2024〕1号),指导乡镇(街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做好跟踪协调服务,着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对安居房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在用地、办证、用工、材料等方面给予帮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也开通“绿色通道”,主动靠前服务,落实建房用地、用水、用电的手续办理,对新房的选址、设计、施工质量加以监督管理。三是落实责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安居房项目进展情况由专人负责,每月进行进度跟踪及督促。建立月通报制度,每月的25日前上报项目进度情况,并及时在微信工作群通报,确保建设任务按时序进度顺利推进、如期完成。
4.关于履行基本社会服务职能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殡葬管理和服务亟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管理监督力度。为切实履行行业主管单位监督责任,保障群众的合法殡葬权益,2024年4月3日,我局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市市监局工作人员到殡仪馆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检查,未发现违规现象。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三是责令市殡仪馆完善管理制度。4月8日,就群众信访较多的问题,下发《南安市民政局关于殡葬服务整改工作的通知》,责令市殡仪馆限期整改到位。市殡仪馆与员工签订自律制约协议,要求员工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收受、索要丧属红包,对于第一次收受、索要丧属红包的,给予退一罚三的处罚,并写检讨全馆通报批评,取消其年终评优的资格;对于第二次收受、索要红包的员工解除其劳动合同。严格按照市发改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在公司公示醒目处公示,在公司醒目处及灵车车身张贴民政局、物价局及公司投诉电话,接受市民监督。定期开展员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推动广大员工养成廉洁、守法、诚信、自律的良好行为规范。组织员工参加殡葬理论及实操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待岗培训。四是2024年4月,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婚姻档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一是针对2004年以前在乡镇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因证件遗失要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联合乡镇(街道)核查落实当事人婚姻存续关系真实性,确实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给予开具档案遗失证明后,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结婚登记证。二是针对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进度缓慢问题,在南安市财政局项目预算指标下达后,我局在一体化系统中上报该笔采购项目的预算,3月11日经财政局审批后,进行采购流程。3月22日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系统进行【项目立项】——【采购意向公开】(公告时间为30日,4月21日截止)。5月6日局党组会已确定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泉州润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南安市婚姻登记处档案数字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招标代理事宜。目前采购意向公示期满,即可进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系统做采购计划及计划下达,电子招标文件的编制及采购人确定。
(3)针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督促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消防计划,开展消防演练,提升消防应急措施,确保入住老人以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开展两会期间、五一节前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实地查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台账,督促指导运营的养老机构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制定应急预案。省新镇敬老院长者食堂已配置相应喷淋,主建筑已由第三方专业组织进行建筑消防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已完成整改。二是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联合住建局、市监局等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检查,督促养老机构相关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快速响应以及处置能力。三是完成儿童福利院消防系统升级改造。①积极向市政府申请项目改造资金支持;②积极沟通协调相关安全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配置改造。2023年12月底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施工单位自检,第三方机构建筑消防检测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已出具,正待提请住建消防部门总验收。四是2024年4月,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履行基层社会治理职能不够有效的问题
(1)针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社会工作机构培育工作。我局不断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推动我市社会工作机构的乳化培育,对条件成熟的及时给予登记。2023年新登记设立社会工作机构3家,目前我市已有社会工作机构5家,基本可以满足我市社会工作发展的需要。二是开展“社会工作者春风行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宣传发动,抓好考前培训,落实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持证激励措施,推动我市万人持证社工数达到10人的标准。目前报名工作进展顺利,全市报考人数超1500人。三是合理配置驻站社工。我市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评估指引(试行)〉的通知》(闽民社工〔2022〕114号)要求,为全市26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均配备2名驻站社工。
(2)针对拓宽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点。在原来的基础上,选择3个基础条件好、群众参与意愿高、议事成效显著的村(社区)进行试点,培育示范典型,创新协商议事实践,总结协商议事经验,树立项目品牌,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二是加强指导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培育优秀典型、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针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及时补缺补漏,提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修订质量和执行效果。三是加强系统管理,强化工作检查。加大对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加强对各村(社区)信息录入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工作成效。诗山镇鹏峰村的村规民约和柳城街道柳东社区的居民公约存在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3)针对对村干部队伍能力培养工作做得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培训教育,提升工作能力。采取专题培训、个别辅导等方式,不断提高村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对报考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村(居)干部进行专业辅导和培训。二是强化工作指导,健全干部队伍。加强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时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健全村干部队伍,提高村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村“两委”在岗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加强指导4个村(社区)完成缺额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工作队伍。
(4)针对在优化社会组织政务服务仍需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已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摆放服务指南,分发给前来咨询办理社会组织有关业务的群众。二是进行针对性指导。2024年3月22日起,邀请中级以上社工志愿者按需对办事群众进行针对性指导。三是下基层,面对面服务。2024年3月份以来,对相关业务办理有疑问、困难的群众,由我局骨干工作人员联合中级社工组成一支审前服务团队下基层,进行面对面、一对一指导。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八个纳入”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面落实“八个纳入”。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持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干部考核、绩效考评、文明创建和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等。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纳入相关报告的材料进行修改。出台《南安市民政局2024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中。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以党组会的形式,组织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工作提醒。在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述责述廉报告等材料时,加强工作提醒和文字把关,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落实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相关报告中,确保表述正确。
(2)针对层层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市康复院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指导,按照规定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二是督促市康复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学习记录,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针对相关材料内容表述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对表述不严谨、不规范的相关材料进行修改。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避免不规范表述再次出现。三是加强工作提醒。自2024年4月以来,各科室(单位)起草文件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时,均提前交至办公室审核,确保相关表述正确,加强事前提醒、事中审核,把好文字关。
7.关于落实十三届市委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仍然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一是对2020-2023年专项资金进行核查。二是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项使用、专账核算”,明确专项资金的报批和使用流程,做到项目有计划、资金有预算,项目有落实。三是督促市康复院确定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并制定《南安市康复院关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实施方案》《南安市康复院戒毒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实行项目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规范资金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四是2024年4月,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
(2)针对超标准报支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退回2024年相关补助175元。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财务人员系统学习财务制度,严格落实差旅费报销等相关制度规范,提高财务人员规矩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认真审核出差地区、出差时间、出差事由、报销金额等事项,严禁因审核不严造成超标准报支。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认真审核票据的合法性、准确性。严格履行经办人、证明人、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复核,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不给予报销。对出差人员的报销严格按照《泉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四是2024年4月,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出入境管理仍然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023年11月3日对陈某未严格履行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手续开展批评教育,要求其作书面检讨,并于2023年11月20日全院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批评通报。二是2023年11月20日组织市康复院党员和干部认真学习《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化对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加强证件集中管理。指定专人进行证件收缴、保管工作,建立因私出国(境)管理台账。目前市康复院有因私出国(境)证件61本,所有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照均已上交进行统一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廉政文化教育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次集中学习,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解读,原原本本、逐字逐句深入解读第一章至第三章内容,同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强警示教育,增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正风反腐在身边》第一集《政治监督》,将警示教育片中的案例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推动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到政务服务中心参观南安红色记忆暨南安革命史展,开展了一次党性再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充分发挥婚姻登记处阵地优势,开设“家庭家教家风微课堂”,邀请高级社工围绕如何建设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如何实施有效的家教以及如何传承良好的家风等课题,为干部职工授课,弘扬新时代良好家风。
(2)针对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2024年3月,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及时了解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思想动态、工作状况。二是提高廉政谈话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党组书记紧扣民政工作实际,从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落实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加强项目建设等方面提出廉政要求,绷紧廉洁自律之弦。
(3)针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次集中学习,同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推动干部职工树牢红线和底线思维,严守纪律规矩。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2024年3月,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从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落实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加强项目建设等方面提出廉政要求,绷紧廉洁自律之弦。
2.关于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出台《中共南安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细化责任清单条款,分别细化为党组责任清单6个方面20项、党组书记责任清单3个方面10项、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3个方面10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筑牢思想根基,提高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次集中学习,持续深化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南安民政”微信公众号,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2)针对执纪问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抽调委机关跟班、参加每周例会培训及“刺桐清风”学习平台等方式,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逐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监督执纪履职能力。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今年来,紧盯“关键节点”,坚持监督关口前移,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节前检查6次,推动市民政局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工作人员对安居房扶建项目、养老机构专项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等进行实地走访、检查。三是主动摸排问题线索。积极对审计、巡察等指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从中“淘线索”;积极开展入户走访行动,由开门接访向上门问访转变,畅通线索渠道。
(3)针对日常监督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梳理健全了监督单位项目清单。通过参加“三重一大”决策会议、听取季度汇报、实地走访等方式相结合,对民生项目的确定环节、建设进度及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全过程跟进;二是对股级干部“一人一档”动态更新。及时根据监督单位人事变动,全面掌握股级干部的廉政情况,推动干部监督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已健全完善了22名股级干部的“廉政档案”,同时结合谈心谈话、外出请假报批等一系列制度,把对干部的监督从八小时之内的工作圈延伸到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廉政风险情况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三是加大对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监督力度,建立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会同市民政局成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跟踪建设进度。四是加强对市康复院监督监管力度。督促市民政局加大对市康复院绩效考核、薪酬分配、增量绩效分配等管理跟踪力度。五是督促市康复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清退院务成员值班补贴。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超标准报支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救助站护送对象皆为痴、呆、傻、残等特殊对象,每次护送强度大、责任重,特别是护送路途远、偏远山区的对象,没有直达车次,需要多日多次转车才能送达,导致护送人员因舟车劳顿、身心疲惫。鉴于省内各地救助管理机构对护送的方式没有统一标准,多地实行包干制护送,救助站参照上级救助管理站的做法,护送路途远、偏远山区的特殊对象,在办理交接后,原地休整隔天返回。二是相关人员已清退差旅费。
(2)针对存在超额补贴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发放防暑降温费、福利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工改办(2019)1号)附件职工福利费的提取与管理(二)福利费使用范围:“1980年省人事局、财政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提取标准和掌握使用问题的通知》(闽人福〔1980〕31号)明确福利费开支范围:一是工作人员本人及供养的直系亲属,以及完全依靠工作人员生活的其他亲属的生活困难,患病医药费和死亡丧葬费用的困难补助;二是工作人员的特殊困难补助;三是本单位托儿所、幼儿园、理发室、浴室等集体福利事业的零星开支;四是慰问患病工作人员少量慰问品的开支;五是福利费用于个人困难补助外,可提取30%-40%用于职工集体福利。”食堂运行中,经常出现器具和设备损坏,提取的福利费用于集体食堂器具更新及设备维修维护,确保食堂稳定运行,维护集体利益。
(3)针对超额报支培训会议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2020年9月18日至19日,我局组织“南安市2020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训班”,培训预算27100元,实际开支结算25000元,其中场地租金6000元,资料费6000元,由于培训过程中增加部分资料,结算时资料费为7200元。根据《南安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南财〔2018〕206号),第三条第(九)款“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的规定,培训费用没有超过预算。我局持续严格执行培训费用相关管理规定,精准预算,严格控制培训项目支出。
(4)针对超标准陪餐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024年3月4日退回多1人接待费用44.2元,并补齐相关报销凭证。二是严格执行《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实行一事一结,接待费凭据报销,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三是于3月10日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报销材料,报销凭证不齐全或者内容不一致的,不得给予报销。
4.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升财务人员的规范意识,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合理、规范使用会计科目,确保科目归集的规范性、准确性。二是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按文件规定领用现金。三是民政局为零余额账户,没有单独的银行账户,无法进行账务处理。所汇入的银行账户系财政局账户,财政局负责的综合科有进行账务处理,民政局所汇入的1.6万元财政局综合科又以专户的形式挂给民政局,民政局账务处理做专户收入。
(2)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市民政局已将库存现金上缴财政。二是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按文件规定领用现金。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对借款单及其他报销材料的严格审核,书写不规范的一律给予退回不予支付。四是市康复院已制作统一版本的暂借款表格,今后按统一表格模式规范填写。五是市康复院于2024年3月10日组织开展财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大财务审核力度,强化现金使用管理规范。
(3)针对财务报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补齐相关材料。二是加强报销管理制度。在报销过程中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查报销材料,审计要附有审计报告,预算费用要附有预算表,验收附有验收报告等报销材料,并严格执行报销制度,要求所附凭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每张凭证经需经办人、证明人签字,财务、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层层把关签字后方可支付。
(4)针对支付金额和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档案整理费预算82万元,合同金额81.59万元,没有超预算。款项拨付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共分两次支付。另合同中规定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超过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量,造成最终结算金额超合同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为871188.97元。支付的前两笔合计82万元,尾款51188.97元当年度无资金结清,后于2022年11月多方筹措才结清尾款。今后将加强合同业务的培训学习,同时加强项目预算管理,确保预算资金充足,项目稳定开展。二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验收材料中缺少相关人员的签名,造成验收手续不完整,现已叫相关人员补签名,补齐验收手续。今后将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吸取这次的经验教训,在实际把关时认真仔细核对凭证及相关材料完整性,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5.关于工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报销凭证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学习力度,明确政策规定,强化内控管理,加强报销审核。二是组织开展工作人员财务报销相关制度学习,提高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四是补齐附件及审批手续,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完成2023年工会账年末结转账务处理,今后将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年终结转制度,做好每年年末结转工作。二是市康复院于3月4日退回超报支费用720.6元。三是市康复院已于3月15日组织工会委员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工会财务人员培训,按规定规范使用工会经费。
(3)针对存在重复慰问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内控管理,加强报销审核。二是组织开展工作人员财务报销相关制度学习,提高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和规范报销意识。三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四是补齐附件及审批手续。五是3900元系市政府慰问13名春节期间不休假坚守一线的保育员、驾驶员、炊事员、保安等市福利中心劳务派遣人员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付,因福利中心工作人员同时也加入局机关工会,市政府慰问与领取工会会员春节慰问品不存在重复,不予追缴。
6.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
(1)针对工程建设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工程建设手续,落实监督、验收程序;二是对市康复院2021年以来涉及的零星修缮费12万元开展全面清查,共清查出两笔修缮未做询价;三是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学习市康复院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和《零星修缮管理办法》。四是健全完善《南安市康复院零星修缮管理办法》,预算金额在一万元以上实行询价,预算金额在两万元以上严格按照货比三家规定执行,制定验收清单,并严格执行验收相关手续,5万以上修缮项目报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五是2024年4月,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超标准购买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制定了《南安市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严格采购范围及采购标准,加强采购的审批流程。二是组织办公室、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基层政权科等采购经办人员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提高政府采购业务水平。三是于2024年4月组织办公室、财务室工作人员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未录入固定资产管理平台的物品及时进行录入系统跟踪管理,防止资产损失或者遗失。
(3)针对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制定了《南安市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严格采购范围及采购标准,加强采购的审批流程。二是组织相关科室(单位)采购经办人员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以及省财政厅举办的832平台线上培训班,不断提高采购经办人的业务水平。三是不定期组织单位内部员工学习相关政府采购制度、熟悉采购流程,并正确执行采购程序。
(4)针对存在会计兼任采购人员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12月6日,经市康复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对采购工作进行重新梳理分工,自2024年1月起办公用品、病人日常用品的采购由办公室组织采购,明确财务人员不参与采购执行。二是完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实行管、采分离,加强对采购报账进行审核把关。
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租金未及时收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制定了《南安市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固定资产租金收缴管理、租金追缴程序等内容。二是经过积极与租户进行沟通,租户已分别于2024年2月9日、2024年5月10日补缴房屋租金10.06万元。
(2)针对 部分资产出租未经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1年5月,根据泉州市养老补短板要求,我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由山东青鸟软件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智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全市“6+1”类老年人提供信息化和实体援助服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的通知》(闽政办〔2016〕126号)文第三部分“支持措施”第二点“保障运营场所”中“向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免费提供或协助其低价租赁服务场地”的要求,经2022年1月10日局党组会议研究,福利中心儿童救助站(现市民政局办公楼)一楼3间店面由山东青鸟软件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成功街民政综合楼(旧婚姻登记中心)一楼店面由厦门智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使用,并确定年租金。2023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67号)中第(五)条之“完善优惠政策,专业化服务组织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站,由所在地政府无偿提供场所;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由所在地政府无偿提供场所3年。有条件的地方对专业化服务组织租赁场所或自建、购买场所开办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予以场所租金补贴或建设补助”。经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对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标方的山东青鸟和厦门智宇两家公司服务平台建设予以扶持,以每年3万元的租赁费形式收取店面租金,因金额较小,故未进行公开招投标。
二是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第25号)文第12条“采取财政资助、提供服务场所等方式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更好地开展工作。”福建省民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十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民社工〔2021〕8号)第(七)条“各地要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政策,通过提供办公场地、服务场所、启动资金等方式,鼓励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成功街民政综合楼(旧婚姻登记中心)二楼、三楼办公室作为南安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南安市诚信促进会、南安市老年人志愿者协会、南安市婚姻服务志愿工作者协会、南安市尚好社会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场所,不收取租金。
三是柳城街道下都社区过溪169号房屋为我局向第三方租赁的场所,作为南安市流浪乞讨人员临时庇护所,不是我局固定资产。
(3)针对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4月组织局办公室、财务室全面盘点固定资产情况,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保证固定资产的真实完整。二是完善制定了《南安市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详细制定了固定资产从取得、使用到报废的全过程监督流程,并要求严格执行。三是2024年3月组织办公室、财务室采购业务经办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准确核算固定资产。
8.关于食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食堂补贴较为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责任市康复院全面清理核查职工病假、产假、丧假期间的用餐情况,并退回不实用餐补贴费用8197元。二是加强对食堂就餐补贴管理,食堂每月提供人员就餐明细,食堂管理人对其就餐明细双方核对无误后方可走报销程序,财务人员对报销手续进行再次审核把关,做到不错一人,不超一餐。三是严格按照采购合同执行伙食三餐固定标准,并组织食堂服务质量监督小组开展常态化督查。四是2024年4月,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2)针对食堂招标单位存在套标嫌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市康复院已于2023年12月10日终止与泉州市天移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合同服务;二是市康复院2023年食堂委托管理项目已通过南安市中介网上超市抽取第三方代理机构,在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公开招标,经公开招标后,于2023年12月11日与福建省中禾餐饮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三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四是2024年4月,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对外包食堂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责令市康复院核实情况,改善病人伙食。市康复院于2023年12月11日提高病人伙食标准,制定合同明确伙食质量;二是健全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制定、公示菜谱,加强对食堂的规范化管理。三是成立市康复院食堂服务质量监督小组,各科室负责人参与,开展常态化食堂管理检查。四是要求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将按相关条款顶格处罚。五是2024年4月份,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给予2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进一步树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建设不够坚强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召开2024年民政工作会暨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会,紧紧围绕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凝心聚力,推动作风转变。2023年在泉州对我市绩效考评中,“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指数”“社会救助发展成效”均位列第3名。2024年4月,我局在泉州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上作“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经验交流。二是制定2024年民政工作要点。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和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出台《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民〔2024〕9号),统筹谋划2024年重点工作,提高工作前瞻性和计划性。三是制定优化市康复院绩效薪酬分配办法。经与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等部门沟通,根据《南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印发南安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医改秘〔2022〕2号)、《中共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和规范津贴补贴的通知》(南卫党组〔2023〕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其他县市单位及市康复院实际情况,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优化内部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有效激励,根据不同岗位职责要求,体现医、护、技、药、管等岗位差异,制定《南安市康复院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该分配方案经南安市民政局党组批复同意后,于2023年12月开始执行。
(2)针对党建“领航”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党建工作要点,2024年3月制定南安市民政局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推动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及时部署党建年度工作要点,2024年4月召开党员大会传达部署党建年度工作要点。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干部入党积极性。2024年1月民政局党支部接受1名同志的入党申请书,2月派2名同志同其谈话,了解他的入党动机及基本情况。二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把关每一个环节,完善入党相关手续材料。对于相关入党材料存在入党时间各不相同,经核实预审表等材料,已将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及预备党员备案表入党时间进行订正。
(4)针对支部换届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经核查,因党务工作者失误,导致在会议记录中时间记录错误。已责令进行修改。二是于2024年4月1日组织市康复院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明确党支部换届工作流程、工作文书、注意事项等,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能力。三是严格遵守记录规则,确保要素齐全,要点清晰,要旨不漏,保持原意,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并由专人记录,专人保管。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相关机制。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列入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2024年3月通过召开支委会、党小组等形式,进一步强调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性。二是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做到有党课提纲、有讨论记录,做好党小组记录,做到“三会一课”记录各要素齐全。
(2)针对组织生活会落实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好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委组〔2017〕74号)文件要求,2024年1月18日开展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流程,党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紧扣工作实际,深刻查摆、剖析自身和其他党员在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的问题,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康复院党支部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2023年度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岗位,贴近工作实际,党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紧扣工作实际,深刻查摆、剖析自身和其他党员在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发言会议记录。2023年度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流程及会议记录均经过支部书记严格把关。
(3)针对党员“三诺”工作推进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引导党员科学承诺。2024年2月引导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围绕政治学习、作风转变、为民服务等内容开展“承诺”,明确承诺内容,为更好“践诺”打下基础。二是督促党员认真“践诺”。对党员践诺情况进行清单式跟踪管理,对没有按时践诺的党员及时给予提醒和帮助,引导全体党员立足岗位实际,树牢为民服务宗旨,积极“践诺”,推动政治思想建设有提升、各项业务工作有实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是督促市康复院把好党员承诺落实关,强化督促检查,及时跟进党员承诺完成情况,提醒和帮助未完成承诺事项的党员践行承诺。
(4)针对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4年1月,局机关支委会成员之间、党小组长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思想学习、工作开展、廉洁自律情况。加强材料审核,层层把关,避免谈心谈话内容出现雷同,流于形式。市康复院于2024年1月4日至1月6日组织开展支部班子委员之间、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二是明确要求谈话内容应围绕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开展,并由支委会对谈话记录材料严格审核,层层把关。
3.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仍需加强的问题
(1)针对年龄结构老年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按照市委组织部、编办、市人社局文件要求,于2023年11月申报年度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2)针对未严格执行交流轮岗制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2024年3月,对8名同志进行岗位调整。
(3)针对考勤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文件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严格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通知》,重申落实请销假制度的重要性,严肃工作纪律。二是实行每月考勤情况通报制度。每月初由办公室汇总上月份全体干部考勤情况,并进行通报,提高干部落实请销假制度的自觉性。三是加强绩效管理。出台《南安市民政局2024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将干部考勤情况纳入干部个人年底绩效考评,对迟到早退的干部将在年底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1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一)针对对敬老院管理督促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以上敬老院均存在消防设施设备未达标问题,道路堵塞不通等客观问题,暂无法确定启用日期,造成未完成整改。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争取通过国家有关大规模设备更新相关政策申请上级补助、财政统筹等资金筹凑进行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提升。现已对相关敬老院进行消防改造项目摸底,并进一步测算改造资金,同时聘请第三方对该消防改造项目进行可行性报告拟稿。完成可研批复后即可立项申请国债补助进行消防改造。二是待消防改造完成后,与有关运营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处理,并督促相关运营方加大二次装修投入,并办理运营相关手续。
(二)针对婚姻档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整个采购流程需要一定的时间,档案数字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5个月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按时序发布采购公告、完成采购流程,争取尽快完成档案数字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仍然薄弱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市民政局2020-2022年结余资金项目仍在开展中,后续还需继续支付。目前市康复院公共卫生管理、戒毒等专项工作仍在持续进行,因所涉及的工作领域较广,专项资金未能在短期内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市民政局将督促科室抓紧项目开展,尽快拨付项目资金,年底将与财政协调回收项目结余资金。二是督促市康复院制定《南安市康复院关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实施方案》《南安市康复院戒毒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将持续使用支付未完成的专项经费。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民政局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落实巡察整改为抓手,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在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上持续发力。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直至问题整改完成。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自觉把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6393668;通信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南大路61号,邮政编码:362300;电子邮箱:na63822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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