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等文件精神,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比对并审核通过,陈小青等118人符合职业培训“见证补贴”条件,其中:专项能力证书28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五级) 2人、中级工(四级)18人、高级工(三级)67人、技师(二级)2人、高技技师(一级)1人,总计拟补贴金额16.298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止。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如有涉及违纪违法问题,请向南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咨询电话:0595-86383557(市人社局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95-86380775(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电子邮箱:narsrc@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340室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来电来访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附件:2024年第七批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拟发放情况表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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