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07月03日受理南安市美灵格电子游艺厅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23日。
申 请 人:陈建高
场所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溪美街180-8号、180-9号、180-10号、180-11号
经营范围: 游艺娱乐场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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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陈建高 |
男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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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陈建高 |
男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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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陈建高 |
男 |
中国 |
1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86389233 传真:86391600
通讯地址: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场科
邮编: 362300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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