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度省级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的通知》(泉财综指〔2024〕17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省级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调整为410.23万元,其中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调整为84.08万元。
一、2023年度省级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计算说明
2023年度新能源公交车辆191辆,总标台数191。企业补贴资金=上级下达我市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84.08万元)×(企业新能源公交车总标台数/全市新能源公交车总标台数)。
各公交企业补贴资金情况:
序号 |
企业 |
新能源公交车(辆) |
总标台数(标台) |
资金分配(万元) |
1 |
南安市武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115 |
116.5 |
51.28 |
2 |
南安市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76 |
74.5 |
32.8 |
合计 |
191 |
191 |
84.08 |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共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2日至3月2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安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6366808。
特此公示。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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