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条例,我局组织编制了《南安市燃气专项规划修编》,规划范围为:南安市域行政辖区范围,市域总面积1590.94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2021年-2025年;远期规划:2026年-2035年。2022年3月4日通过专家及相关部门评审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论证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一、公示时间
2022年5月20日—2022年6月19日(共30天)
二、公示内容及公示方式
(一)公告内容
南安市燃气专项规划修编(文本);南安市燃气专项规划修编(说明书);图纸
(二)公示方式
1.现场公示: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公告栏。
2.网上公示: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n.gov.cn/)。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一)电话:0595-86398466(黄先生)
(二)传真:0595-86380966
(三)电子信箱:nagyk666@163.com
(四)信函地址:溪美街道柳南西路310号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若对公告内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上方式查询了解,向我局反馈意见,并有权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待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按照法定程序上报审批。
特此公示!
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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