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南安市运输管理所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2021-10-15 10:16 阅读人数:1

各相关道路运输业户:

  以下等9家运输企业,因未按承诺180天投入运输车辆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过180天未办理换证(见附件),已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福建省运政数据清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予以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自然无效,特此通知。

 

 

 南安市运输管理所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