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南安市乐峰镇湖内村勤政厅5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2021-07-19 16:05 阅读人数: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乐峰镇湖内村勤政厅5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安市乐峰镇湖内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南安市乐峰镇湖内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乐峰镇湖内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南安市乐峰镇湖内村勤政厅5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工程造价246820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安市乐峰镇湖内村勤政厅5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5125元;

2.5. 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均需达到五级或以上,承试五级及以上)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8. 其他资格要求: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021  7   20日至2021 7  26  ,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南安市柳东社区成功街395(电话:0595-8636693915392215678、联系人:小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招标文件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仟伍佰圆整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21  7   27  10:00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南安市乐峰镇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进行核验。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按要求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安市乐峰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关注乐峰公众号及南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nan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乐峰镇湖内村民委员会 

地址: 南安市乐峰镇湖内村民委员会,邮编:362324

电话:  15860525920联系人:   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东居委会203室,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namkjs@163.com         

电话: 0595-86366939 ;13506965902

联系人: 小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