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卓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正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至诚泉南招[2021]021号的英都镇荣星村海防路排水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英都镇荣星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安市英都镇荣星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英都镇荣星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42092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位于南安市英都镇荣星村,建设内容包括180米的水泥管、管的直径2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95672元;(下浮系数K值为6%)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2.8. 付款方式:待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具体详见施工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持有不低于 二 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请于2021年04月06日至 2021年0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居委会8楼)获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元整,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存封于信封内在截标时间当场提交,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南安市英都镇人民政府4号楼二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到场参加开标。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招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人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身份验证。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或不能完整出具上述有效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栏”上发布和“ 南安市英都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张贴。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英都镇荣星村民委员会
地址: 南安市英都镇荣星村,邮编:362305
电子邮箱: /
电话:13967838887 ,传真: /
联系人: 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居委会8楼,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
电话:13906096543,传真: /
联系人:卓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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