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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关于撤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公告
2021-03-31 09:51 阅读人数:1

各有关单位: 

  经现场核实,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部令 41号)及《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事中事后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泉环保评20199号)文件精神,现将备案无效予以撤销的建设项目向社会公布。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无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1331 

 

附件:

无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序号

备案号

备案日期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备注

1

202135058300000020

2021-03-05

南安市福凯石材建设项目

南安市福凯石材有限公司

改建

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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