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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1-01-15 17:36 阅读人数:1

  编号:2021004

南安市芙蓉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你司于2021年1月13日提出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该项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活动:

  经营主体: 南安市芙蓉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起讫地及起讫站点:南安客运中心站至龙岩客运中心站

  途经路线:X305、S307(南安码头上)、G2517(龙岩下)、S21、G235

  停靠站点: 梅山汽车站、诗山汽车站

  日发班次:每车日发 1 班

  班车类别: 普通

  车辆数量及要求: 高一级客车1辆

  经营期限:自2021年1月14日起至2027年1月13日止。

  请于2021年7月13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许可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南安市运输管理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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