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南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黄景阳、苏毅伟、傅漳龙、黄梓奇、林灵敏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周全,市法院院长邱新跃、市监察委员会及市检察院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泉州市委、南安市委有关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免去吕晓辉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梅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黄超程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诗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曾海根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水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何志刚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周佳宝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金融审判庭)庭长,许淑锋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美林人民法庭庭长,吕晓辉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梅山人民法庭庭长,黄超程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诗山人民法庭庭长,曾海根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丰州人民法庭庭长,余善根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水头人民法庭庭长,洪振坦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景阳依次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南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及<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关于《南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听取市政府落实2024年本级财政收支决算与2024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及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分别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增加2025年南安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调整本级预算方案的议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为民办实事项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郑传芳、洪仕进、黄志生等15位泉州市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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