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中心 > 南安要闻
南安出台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海丝商报 2022-11-30 14:22 阅读人数:1

  兴城必先强产,强产的关键在于项目支撑。日前,《南安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进一步解决南安市重点项目在申报、要素保障、服务管理、跟踪督查等关键环节上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据了解,《暂行办法》中的重点项目,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南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要作用的建设项目,包括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能源、农林水利、社会事业、城建环保项目和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交通、服务业、工业项目。

  《暂行办法》对项目筛选进行了细化和优化,按照不同领域的特点,分别明确各领域纳入重点项目的投资门槛,同时每个项目明确1名市领导挂钩、1个主管部门管理、1个责任单位负责,形成“1+1+1”统一领导、自下而上的分级负责、综合协调议事格局,建立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

  强化全程服务。《暂行办法》进一步建立涵盖项目论证评审、审批服务、推进管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链条化管理闭环式推进机制,打造“前期代办”+“模拟审批”的精准组合拳,构建简化、快速、优质、高效的项目审核审批新机制,实现全过程服务链条化闭环管理。同时,明确重点项目常态化分级调度机制,及时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强化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在进一步完善三级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强化督导问责,建立通报机制、问责机制、退出机制,建立健全了问题快速协调处理机制,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反馈问题、高效解决问题,促进项目管理、服务规范化。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