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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出台十条措施促进工业稳定增长
来源:海丝商报 2021-10-18 14:41 阅读人数:1

  15日,南安市出台《关于促进第四季度工业稳定增长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从鼓励企业有序用电、推进企业绿色制造、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工业投资力度、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强化职工权益保障等六个方面,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克服疫情防控、有序用电等影响,促进全市工业稳定增长。

  《十条措施》干货满满,用“真金白银”助力企业发展。在鼓励企业有序用电方面,鼓励2021年10月至12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用低谷时段(每日24:00至次日8:00)进行生产,对四季度产值环比增长20%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5万元奖励。

  在推进企业绿色制造方面,对第四季度新获省级以上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称号或表彰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通过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验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通过福建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在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方面,针对企业第四季度购买(含融资租赁方式)生产性设备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实际购置款在100万元(不含税)以上且年度纳税总额达50万元以上的,按当年度实际购置款5%比例一次性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上限为50万元;对第四季度新确认为泉州市级数字化车间、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及应用标杆、省级工业互联网App典型应用案例的,分别给予30万元、2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加大研发经费(R&D)投入补助,针对第四季度购买(含融资租赁方式)研发设备,且购置额在100万元(含)以上或单台套达2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研发设备原值(不含税)的10%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助。

  在加快工业投资力度方面,明确提出要加快项目建设,加强协调服务,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扩大有效投资;精准谋划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企业龙头项目和建链强链补链项目。鼓励企业新增纳统,对于2021年首次“规下转规上”的企业,在省级财政奖励基础上,南安给予每家3万元叠加奖励。

  在加大企业融资支持方面,加强企业融资支持,引导帮助企业申请第四期省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实施贷款贴息支持,对第四季度新发放(含展期)的贷款的小微工业企业,按照实际用信金额0.5个百分点给予贴息。

  该政策还在加大强化职工权益保障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利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错峰时间上班、加班的职工,按照规定支付工资或根据职工意愿安排补休,保障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经初步估算,《十条措施》将惠及南安300多家(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2500万元以上。下一步,南安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地、资金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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