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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9-24 17:43 阅读人数: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4日至6月2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卫健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9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市委巡察四组反馈的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反馈意见,逐一实施台账式管理,采取定期调度、报告反馈和办结销号等措施,落细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二)压实责任落实。党组书记扛起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并召开机关各科室落实整改部署会议,按照“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要求,全面安排布置整改任务。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四组对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围绕15项问题,逐一进行梳理、细化分解,提出119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从严从实促进整改。

  (三)督促整改推进。党组书记负总责,对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调度推进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市卫健局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责任单位、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严格对照整改工作方案,紧盯目标任务,倒排期限,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泉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深入,深化学用结合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深学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主题教育,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教育学习计划,明确时间安排、学习内容、研讨课题、学习要求,推动主题教育往实里走。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并围绕“如何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等关键议题开展深入研讨。通过集中学习研讨,班子成员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发展思路,谋划新一轮发展做好学科建设、降低运营成本等相关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宣传服务活动,5月21日在全市26个乡镇(街道)开展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印发5万张三孩生育政策和托育服务宣传折页,营造优生优育良好氛围,助力实施三孩政策。落实生育配套措施,11月9日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南安市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实施细则》,对生育三孩家庭购房实施不超过三万元的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2023年新增省市级普惠托育11家,新增780个普惠托位,提供高质量普惠托育服务,切实减轻家庭养育负担。三是结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市领导指导下,完成关于整合医疗资源推进医共体建设的调研,同时就市政协《关于加强后疫情时代健康南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安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后疫情时代南安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医管办〔2023〕8号),提出4条措施推动调研报告建议落地落实。

  (2)针对贯彻“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推进“健康南安”行动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牵头推动《健康南安“2030”行动规划》出台,6月起先后四次向市直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修改打磨。12月14日,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第15次市长办公会研究,原则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二是加强对乡镇推动健康南安建设行动的指导,对全市各乡镇(街道)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数进行再次分解确认,并督促各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切实提升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质量;9月19日邀请泉州市疾控中心慢性病患者管理专家,对全市各基层医疗机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负责人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进行培训,提升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水平;11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尤其对英都、梅山、乐峰、九都、霞美等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较低的乡镇,督促抓紧组建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团队,推进规范开展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慢性病规范管理率。截至12月,英都、梅山、乐峰、九都、霞美等乡镇慢性病规范管理率均已经达到78%以上。

  (3)针对学习借鉴“三明经验”,全面落实医改目标任务亟待解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一是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南安市医管委印发《南安市卫生健康服务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南医管委〔2023〕1号)、《南安市兴医惠医八项措施的通知》(南医管委〔2023〕2号),围绕“提质量、提服务、提效率”开展三年提升行动。二是推动信息化建设,已完成省卫健委要求的市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认对接改造工作,并根据我市实际,着力升级改造医共体统一影像信息共享平台、医共体统一检验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医共体成员单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三是推动双向转诊、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落实落细,制定《南安市总医院关于印发资源下沉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总医〔2023〕8号)和《南安市总医院关于印发双向转诊绩效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南总医〔2023〕9号)等方案,保障患者享有匹配、优质的医疗资源,1-11月份基层上转病人数5791人次,牵头单位下转4003人次;截至10月,我市县域内就诊率79.37%,比去年提高0.27%,在泉州各县市区排第四;县域内住院量占比58.25%,比去年同期高出1.45%,在泉州各县市区排第四;医保资金县域内支出46.64%,在泉州各县市区排第四。

  2.关于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宗旨不坚定,擘画“幸福南安”图景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医疗供需缺乏有效匹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一是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截至11月,我市增加病床位数115张,占泉州市增长总量的18.05%,全市每千人均病床位增加到4.61张(泉州市“十四五”卫生事业专项发展规划中期报告,已将千人均病床位目标由5.5降至4.6)。二是加大人才招聘工作力度。2023年度校园招聘到位46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到位88人(预计还可到位2人),专科定向生入职8人,截至目前每千人均执业(助理)医师数2.06人、每千人均注册护士数1.78人,与省、市的要求差距进一步缩小。

  (2)针对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有待改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快医院等级提升,市妇幼保健院、霞美镇卫生院、英都中心卫生院通过自身建设达到二级医院标准,按照《二级医院评审标准》已登记确认为二级医院,达到卫生健康服务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阶段性目标要求。二是推进重点专科建设,遴选优势专科,重点打造,市医院普外科、心内科已申报泉州市临床重点专科。三是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市26家基层医疗机构均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建设,基本标准通过率达100%,其中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推荐标准,推荐标准通过率高达30.77%。8月水头中心卫生院(海都医院)、诗山中心卫生院(南侨医院)、洪濑中心卫生院通过社区医院建设省级评估,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功能。

  (3)针对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一是推动人才政策出台,3月起草并以中共南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南安市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办法(试行)》(南委人才﹝2023﹞4号),每年安排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用于紧缺人才安家补助、名医引进补助、工作住宿保障、学历提升奖励、优才进修培养、名医带徒培养等六项措施的资金需求,从源头上解决医疗卫生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瓶颈,吸引医疗卫生人才到我市服务。2023年度人才引育补助资金正在汇总统计中。二是加大人才招聘工作力度。继续采用常态化招聘和校园招聘,以及定向医学本、专科毕业生委培等方式,多渠道补充卫生人才短板。2023年度校园招聘到位46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到位88人(预计还可到位2人),专科定向生入职8人。目前正在起草2024年校园招聘方案。三是加大柔性引才力度。主动对接上级优质医疗资源,积极引进和储备国内外知名医学专家及团队,全市已柔性引进高层次医疗专家30人,其中2021年柔性引进14人,2022年柔性引进17人(成功医院2021年引进的人才1人,2022年解除签约),设立名医工作室30个,通过专家团队的帮扶,培养了一批本地的优秀人才。

  3.关于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有待提升,构建新发展格局“事功”不足的问题。

  (1)针对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健全完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评价体系,联合财政局制定《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办法(2023版)的通知》(南卫〔2023〕76号),充分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效率;推进南安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一般群众和重点人群不同健康需求,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层次建立签约服务项目,组建“三师两员”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立家庭医生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日常健康介入和宣传教育,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提升群众获得感。二是全面组织比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据,一旦发现数据与事实不符即认定为弄虚作假扣除该项目全部分数,加重处罚力度。三是加强培训宣教,分别在9月19日和10月12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知识培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在码头、罗东联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义诊宣传活动,在仑苍水暖城大屏幕、428家电梯淘屏上播放国家基公卫公益广告,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与内容,提高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知度、接受度和知晓率。四是强化督导考核,在11月上旬组织第四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督导,提升各基层医疗单位服务质量,切实将服务落到实处。

  (2)针对推动“强基层”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人才招聘工作力度。2023年度校园招聘到位46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到位88人(预计还可到位2人),专科定向生入职8人。二是落实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服务,制定出台《南安市总医院关于印发资源下沉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总医〔2023〕8号),组建党员干部为主的高资历医师先锋队伍下沉到基层,把市级医疗资源送到群众家门口,改变以前上级医生下不去,基层病人留不住的困境,确保急重症病人得到及时救治和转诊。今年来,有527人次中高级职称医师下基层,开展诊疗2751人次。三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保护乡村医生合法权益,加大乡村医生执业保护,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大力宣传医疗责任险,组织我市各乡镇(街道)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个体诊所办理医疗责任险,进一步帮助乡村医生规避医疗风险;引导乡村医生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按个人缴费不同档次给予适当的政府补贴;持续强化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就近、安全、质优的健康服务。四是针对乡村医生“青黄不接”情况,拟制定《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落实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提升乡村医生薪酬待遇,落实医学专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毕业生免试申请执业注册乡村医生政策,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加入乡村医生队伍中来;及时招聘与补充乡村医生,积极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将大学生乡村医生作为招聘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由乡镇卫生院与大学生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专项招聘到村卫生所(室)工作。2023年东田卫生院、洪濑中心卫生院各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实到位1人(东田)。截至2023年底,新招聘或吸收大中专毕业生5人加入乡村医生队伍,30岁以下乡村医生提升至7人。五是持续强化培训,提升服务水平。3-8月,全市分6期组织48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和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在岗乡村医生积极参加执业能力专项培训并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就近、安全、质优的健康服务。依托省中医药大学办好“西学中”培训班,培养有志于从事中西医结合事业的西医执业医师、乡村医生149名,培养一批能中会西,能积极应用中西医结合方法防治疾病乡村医生,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六是出台“空白村”相关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空白村”服务工作的通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巡诊、派驻和邻(联)村卫生室延伸等服务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解决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空白点”。

  (3)针对民生“补短板”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加大医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力度,进一步推动医疗资源优化扩容。截至目前,南安市医院新院区建成投用,传染病区项目已竣工验收;南侨医院综合楼项目取得初设批复;南安市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市总医院梅山院区项目已竣工,本月组织验收;“南安市中医院住院大楼”项目变更为就地扩容,正在进行项目设计优化调整;成功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已竣工,预计年底前部分投入使用。

  (4)针对公卫“防护网”建设仍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一是积极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筑牢人群免疫屏障。全市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每月主动搜索辖区流动儿童,对内卡逾期未接种儿童开展催种工作,每年四月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秋季开学对入托入学儿童开展查验预防接种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南安市适龄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率为:乙肝疫苗第1剂99.92%、乙肝疫苗第2剂99.98%、乙肝疫苗第3剂99.77%;依托肝健康促进项目开展乙肝筛查工作,及时动员易感人员开展主动免疫,不断提升人群免疫水平。2023年累计筛查77886人次,表面抗原阳性率为0.30%,低于2016年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的0.73%;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宣传。以“肝炎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等卫生日为载体,通过南安融媒体《健康》专栏、公众号、宣传栏、海报等方式开展肝炎科普宣传,提高群众乙肝防治知识。二是启动市疾控中心实验室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推进标本采样流转、实验室检测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提高信息利用率。目前已完成采购意向公开,已完成实验室信息化系统采购市场调研和拟定实验室信息化系统建设方案,项目正按招标采购流程推进,待迁入疾控中心新址后完成采购并启用。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得不细不实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责任链条拧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班子成员围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剖析。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度绩效考核,并纳入卫健局文明创建规划当中。三是调整充实卫健宣导员队伍,加强日常舆情监测的骨干力量,梳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件、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医患矛盾等风险点,并作为卫健系统党委每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的一项重要依据;提高卫健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水平,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舆情信息有利于全市卫健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检查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制定《南安市卫健系统意识形态检查内容和评分细则》,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2)针对阵地建设管理运行有待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信息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运行的通知》(南卫委〔2023〕42号),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截至目前,健康南安公众号共发布55篇,未出现表述不规范现象。二是切实加强学术论坛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截至目前,共举办相关学术论坛讲座6场,全面按规定做好事前报备相关工作。三是督促党员自觉加强学习,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3)针对网络安全防范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网络安全、保密工作宣传教育,5月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参加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9月结合网络安全宣传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干部网络安全意识。二是强化医疗卫生单位网络安全督导,不定期开展医疗卫生单位网络安全检查,6月开展医疗机构网络信息安全自查,8月开展卫健行业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形成问题清单,督促落实整改。

  5.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发展党员四种对象进行梳理,目前共有入党积极分子45个,发展对象8名(均已转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26个;二是丰州镇卫生院已选派人员参加2023年第三期全市发展对象培训班,相关材料已送组织部预审。

  (2)针对日常监督管理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制定《南安市卫生健康局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试行)的通知》(南卫〔2023〕132号),2023年7月组织开展公卫资金项目考核工作,确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3)针对整改成果运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完善《中共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和规范津贴补贴的通知》(南卫党组〔2023〕18号),进一步对各项津贴补贴、绩效工资项目名称、标准进行规范。二是开展内部专项审计,2023年8月重点对津贴补贴、绩效项目进行内部审计,其中发现个别卫生院超范围发放提租补贴,已清退。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的问题。

  (1)针对医疗保障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10月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其中南安市成功医院、霞美镇卫生院在泉州市2023年度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中获评优秀。二是制定《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三年专项行动的通知》(南卫〔2023〕141号),并于9月组织开展规范医疗服务及收费行为促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督导检查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三是制定《南安市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工作方案》(南卫〔2023〕106号),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2)针对服务群众质效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出台《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深化整治边远地区和特殊人群‘看病难’问题,建立巡诊机制服务群众”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卫〔2023〕86号),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情况。二是全市26家医疗机构(含1家民营医院)共33辆救护车纳入全市GPRS定位指挥调度系统,24小时在岗在位待命,由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依托在市医院)统一指挥调度;全市共设立8个120急救站、19个120急救点,共同组成一支强大院前急救抢救专业队伍。三是积极开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教育等)活动。全员开展岗位廉洁教育、纪法学习和卫生健康行业腐败案件警示教育,以案明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组织学习《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了廉洁从政从业的自律意识。2023年以来,全市开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教育等)活动宣讲场次78次,累计培训医务人员5862人次。

  (3)针对医疗行业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行业监管力度,5月、6月、11月对30家次医疗单位医疗服务及收费行为开展现场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0月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二是加大执法力度,2023年6月15日以来共行政处罚非法行医案件21件,罚没款22.4243万元,其中无证行医6起,罚没款12.6276万元;加强线索排查,通过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协管员调查摸底,发现上报非法行医线索9条,经调查核实,立案查处1家,排除线索8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违法行为。2023年6月15日以来,受理非法行医投诉举报件29件,经核实存在违法行为15件,立案查处15件;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卫生法律法规,曝光非法行医黑名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升群众非法行医辨识度。2023年6月15日以来,通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宣传法律法规52次,向社会公示非法行医黑名单信息6条,开展现场宣传3次。三是加强执法体系建设,修改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及程序》《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卫生行政处罚流程表》,规范投诉举报程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执法效能,杜绝违法行为“死灰复燃”。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制定出台《中共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和规范津贴补贴的通知》(南卫党组〔2023〕18号),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2)针对公车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严格规范卫健系统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南卫〔2023〕72号),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单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二是5月组织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长期固定租用公务车辆问题排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长期租用同一社会车辆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督促相关单位终止社会车辆租赁协议。三是开展公车使用管理情况排查,对各单位公车信息进行登记造册,严格纳入公车管理,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实有公车8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4辆。四是对个别单位重复列支租车费用问题进行调查,经核实,因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同时到多个地方采集核酸且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仍需开展,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同时租赁两辆及以上的车辆,带车领导一栏由同一派车人签名而不是实际用车人签名,导致登记表上出现同一人同时使用多辆车。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规范用车管理,按实际用车情况进行登记,避免出现类似错误。

  (3)针对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完善《中共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和规范津贴补贴的通知》(南卫党组〔2023〕18号),通过财务工作培训会再次重申强调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无接待函不得接待,按规范使用公务接待函。二是核实以旅行社发票列支机票款及购买机票手续不规范问题,该机票为我局新院区项目办两名人员受委托赴长沙各医学院开展招聘推介活动,机票是通过手机微信(同程旅行)购买的,开具电子发票,未注意到开票方为旅行社,导致票据不符合报销相关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读规章制度,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完善手续后办理报销,认真核对票据等报销手续。

  3.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医德医风建设抓得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全市卫健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卫〔2023〕99号),并于2023年8月组织开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教育等)活动。全员开展岗位廉洁教育、纪法学习和卫生健康行业腐败案件警示教育,以案明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组织学习《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了廉洁从政从业的自律意识。2023年以来,全市开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教育等)活动宣讲场次78次,累计培训医务人员5862人次。二是2023年8月组织开展重温医师誓词活动26场。累计再次宣誓1503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行业从业人员自身建设,全方位展示医务工作者崇尚医德、钻研医术、秉持医风、勇担重担的良好形象。三是2023年12月督促出现酒驾或醉驾的医疗机构制定落实工作人员“禁止饮酒”相关规定。

  (2)针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10月制定《中共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安市卫健系统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南卫党组〔2023〕46号),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对因私出国(境)进行规范管理。二是督促各单位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培训,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审批备案和请销假制度,从严管理因私事出国(境)证件、从严审核把关因私事出国(境)条件,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三是2023年5月开展一次全员失信被执行人综合查询,同时要求各单位自2024年起每年5月进行1次失信被执行人综合查询,及时发现本单位人员失信情况,并开展警示谈话,督促整改,在职称评聘、干部晋级、干部任用上予以运用。

  (3)针对接受商业贿赂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全市卫健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卫〔2023〕99号),并于2023年8月组织开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教育等)活动。全员开展岗位廉洁教育、纪法学习和卫生健康行业腐败案件警示教育,以案明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组织学习《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了廉洁从政从业的自律意识。2023年以来,全市开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教育等)活动宣讲场次78次,累计培训医务人员5862人次。二是2023年9月开展谈心谈话等政策宣讲和思想教育活动。市卫健局对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中整治工作谈话提醒。各医疗卫生机构也对院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重点科室、重点岗位人员等重点对象及时谈话提醒,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工作。三是2023年12月组织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出院患者回访,累计回访调查出院病人10876人次,全面掌握群众对医疗机构工作的满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深入组织开展卫健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不断优化医药卫生行业的管理规范。

  4.关于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突出的问题。

  (1)针对医疗耗材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逐步扩大集采范围和品种,统一相同产品的采购价格,降低采购廉洁风险和成本。目前完成医用防控消毒等物资检验血常规、poct检测、肝功能等部分免疫项目、医用胶片耗材、康复理疗雷火灸耗材等多个集采项目,部分采购品种降价超50%,大大降低了采购成本。二是组织开展药品、耗材各级集采落实情况督查,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全覆盖督查,各单位均能严格执行国家、省、泉州市以及南安本级组织的集采政策,严格集采耗材的采购使用,未发现违规采购集采耗材外产品的行为。各单位在平台采购相关耗材时能够按照最优性价比进行采购,暂未发现采购价格差异大的类似情况。三是组织全面排查梳理,对耗材年采购总金额达2万元以上的产品进行排查。四是进一步完善有关耗材采购的内部管理流程,组织制定了抗菌素、大输液、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统一用药目录,定期开展采购和使用情况监测,进一步规范了各单位的药品采购和使用。

  (2)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督促各单位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使用管理,严禁大额现金支付,在确保日常经济运行现金流需求的情况下提高结余资金收益率。

  (3)针对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并及时滚动更新台账,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5.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督促有关单位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全面推动项目开展,提升资金管理效率。

  (2)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加强督导检查,对8家基层医疗单位建设、修缮项目管理进行核查,督促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的验收制度,确保所有项目都能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切实加强责任意识,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3)针对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重新梳理各类列支费用的凭证,对于市卫健局列支招聘劳务费相关人员附件佐证材料已补齐。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在8月份医共体成员单位财务内审工作会、11月卫生健康财务年报布置会上,多次就财经纪律等工作进行培训强调,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严格财务报销手续审核,规范各项财务列支行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组主体责任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二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清单38项,党组17项、党组书记14项、班子成员7项。三是对2023年度市卫健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进行分解,责任到科室,确保落实到位。

  (2)针对净化政治生态持续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10月25日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巡察发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措施。二是结合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累计开展警示教育,纪法教育78场次。三是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仍有差距开展谈心谈话3次;四是班子成员对挂钩联系单位“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累计开展廉政谈话45人次。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还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结合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累计开展警示教育,纪法教育78场次。二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出台《中共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和规范津贴补贴的通知》(南卫党组〔2023〕18号)、《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严格规范卫健系统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南卫〔2023〕72号)、《南安市卫生健康局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试行)的通知》(南卫〔2023〕132号)等制度,强化制度刚性执行,从制度上筑牢防腐防线。三是深入开展卫健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不断优化医药卫生行业的管理规范。

  2.关于纪检监察组监督履职待提升的问题。

  (1)针对“全覆盖”监督格局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主动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在卫健系统发生疫苗受贿事件后,市卫健局建立疫苗遴选制度,对省级遴选库中的疫苗进行二次遴选,极大程度降低疫苗廉政风险,纪检组全程参与每一次疫苗遴选工作,并在2022年针对遴选制度提出意见进行修订完善。二是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联合业务科室加大对基层卫生院基公卫资金管理使用及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三是加大违纪问题查处力度。

  (2)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信访件办理力度,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和报结流程,市纪委实行片区制度,纪检组在信访件处置前,全面了解掌握信访件反映问题,并联合挂钩纪检监察室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合理处置方式,避免占用有限的监督力量。

  (3)针对案后整改“后半篇文章”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警示教育,针对典型案件,及时发出工作提示。二是完善制度,出台《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南安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实施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南卫〔2023〕31号)、《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和规范津贴补贴的通知》(南卫党组〔2023〕18号)、《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严格规范卫健系统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南卫〔2023〕72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工作管理。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打折扣的问题。

  (1)针对党建引领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相关党支部已选举配齐支部书记。二是要求相关医院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步制定卫健系统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党支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三是11月20日至12月8日期间开展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随机抽查,重点对支委会是否研究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处理支部日常工作等。

  (2)针对换届选举工作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执行卫健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制度;二是相关基层党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三是编制卫健系统党务工作手册,共发放80册,方便党务干部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对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履行好教育、培养、考察、研究讨论等职能职责,确保每个步骤程序规范、时间节点准确、资料齐全完备。二是2023年7月4日开展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并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课程内容,对发展党员工作常见易错点进行梳理,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基础。三是37个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或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4)针对党员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11月13日-16日组织开展党费收缴情况自查,共梳理解决16个问题。二是相关卫生院党支部针对巡察发现有关党费方面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各单位对党费收缴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32份。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走过场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在坚持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原则性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定期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加强“三会一课”相关制度学习,促进业务素质提升。三是相关党支部对缺少2023年度“三会一课”记录情况进行说明。

  (2)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11月20日至12月7日期间开展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随机抽查,对发现问题进行反馈并要求整改到位。

  (3)针对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各党支部组织党务干部、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相关文件中有关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二是要求相关党支部对有关民主评议党员问题进行说明并整改。三是要求各党支部按照要求开展2023年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议结果报系统党委审核。

  (4)针对党员“三诺”工作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党员“三诺”台账,督促各党支部落实审核把关承诺内容责任,注重跟踪践诺情况,严格规范评诺工作。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定期抽查各支部承诺践诺评诺工作。11月20日至12月7日期间开展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随机抽查,对发现问题进行反馈并要求整改到位。

  5.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岗位配置有待优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2023年7月对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充实。

  (2)针对选人用人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相关卫生院解除与临时聘用人员陈某的劳动合同关系。二是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管理机制。

  (3)针对职称岗位竞聘工作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10月制定《中共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聘任方案的通知》(南卫党组〔2023〕43号),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进一步强化量化指标考评,进一步提高聘任工作的科学性,进一步健全完善评聘办法与程序。二是加强对各单位岗位竞聘方案的指导,要求各单位的评分标准送市卫健局初审同意后,再将方案提交职代会研究同意,职代会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报送市卫健局备案。三是根据上级编制部门通知精神,市卫生监督所并入市疾控中心,卫监所职数问题已解决。2023年11月《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新调整南安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函》(南人社函〔2023〕79号),批复局直属事业单位相应岗位职数。

  (4)针对编外人员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11月制定《中共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南卫党组〔2023〕51号),加强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人员(含返聘人员)管理,坚持总量管理、按需使用,规范程序、加强监督,严格控制编外人员使用岗位和数量。二是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编外人员管理机制,加强编外人员管理、使用,并报送市卫健局备案。三是明确医疗卫生单位离退休人员返聘条件、待遇、职责要求和程序,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返聘人员管理。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一)针对学习借鉴“三明经验”,全面落实医改目标任务亟待解决的问题。破解县域医共体建设瓶颈不够有力,总医院运作不够顺畅,人、财、物、技术之间的统一调 配和管理还未能真正实现;医共体信息一体化进程滞后,域内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工作未能有效推广。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实施效果还不明显,解决群众“就近看好病”力度不够,2022年县域内就诊率仅79.07%,县域内住院量仅56.82%,与医改监测指标要求的目标值仍存在较大差值。县域内医保支出仅占总支出的47.25%。

  未完成整改原因:部分医改各项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科能力建设推进力度还不够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医防融合机制还不够深入,部分单位对医改政策和指标内涵的把握不够精准,数据逻辑性掌握不够,数据质量有待提高,虽然“南安市医共体信息平台”正在建设,但距离省、泉州市要求的卫生信息化建设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并规范实施各项制度,督促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严格执行医共体内人财物管理、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各项制度。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卫健、医保、药品监管等跨部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规划建设南安市医共体信息平台、市级双向转诊平台和检查检验互认相关系统,保障患者享有匹配、优质的医疗资源。三是落实分级诊疗,畅通转诊通道,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四是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通过片区诊疗中心对口帮扶,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人才培养和专科能力建设,让患者切实感受到医共体的便利。

  (二)针对医疗供需缺乏有效匹配的问题。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存在短板,截至2023年5月底全市每千人均病床位仅4.55张、每千人均执业(助理)医师数仅1.94人、每千人均注册护士数仅1.65人,距省、市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资金、用地限制及个别乡镇政府重视不足等原因,基层卫生基础设施逐年老旧,更新及新建力度不足;高层次人才资源匮乏,引才效果不明显,全省各地都均加大招聘力度,大城市对大中专医学生吸引力更大,产生虹吸效应,县级及基层单位存在“招人难、留人更难”的困境。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有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力争早日投用,提升每千人均病床位指标。二是加大卫技人才的招聘和引进力度,努力补齐人才队伍短板。

  (三)针对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医疗卫生人才“引不进、留不住”,2020-2022年招聘人员到位率仅46.78%、52.68%、58.38%;人才引进激励和管理措施仍不完善,发挥医疗技术“传帮带”效果有待提升,近三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专家)人数73人,其中“柔性”引进人才63人,占比高达86.8%;2017-2023年流失人员249人,其中临床医生185人,护士47人。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人员招聘引进难。近年来全国各地大量新建医疗机构,并大量招聘卫生技术人才,医学生源有限,到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从业意愿不强;二是人员流失严重。对比周边的厦门、泉州市、晋江、石狮等地,我市卫生人才的薪酬待遇仍然偏低,卫技人才人心不稳,寻求调动或辞职报考其他市县等人员外流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兑现南委人才﹝2023﹞4号关于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优惠措施,从源头上解决医疗卫生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瓶颈,吸引医疗卫生人才到我市服务。目前2023年度人才引育补助资金正在汇总统计中。二是加大人才招聘工作力度。继续采用常态化招聘和校园招聘,以及定向医学本、专科毕业生委培等方式,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多渠道补充卫生人才短板。市委编委已批准卫健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计划183名,目前已拟定2024年校园招聘方案,计划2024年年初开展校园招聘。三是加强卫技人才引进培养。积极引进和储备国内知名医学专家及团队,创建名医工作室。鼓励名医以“名医带徒”的形式,通过理论授课、教学查房、手术指导、结业考核等带教方式培养中青年卫生技术人才。

  (四)针对民生“补短板”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医疗基础设施短板仍未补齐,2017年5月以来15个重点项目中有7个项目未按时序竣工,未按时序竣工率46.67%。个别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南侨医院综合楼项目2020年5月立项,至巡察时还未开工;成功医院新院区项目2017年3月立项,至巡察时还未竣工。南安市医院新院区尚未投入使用。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资金、用地限制、个别乡镇政府重视不足及业主单位重视不足等原因,造成项目推进缓慢。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督导落实机制,加大医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力度。

  (五)针对公卫“防护网”建设仍有短板的问题。疾控中心标本采样流转、实验室检测、监测预警等核心业务信息化支撑不足,一定程度制约疾控体系应急处置能力提升。

  未完成整改原因:疾控中心新址主体建设已竣工,正在进行配套设施优化完善,为发挥信息化系统最大效益,实验室信息化建设需要配套设施建设深度结合,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充分调研设计,目前已完成实验室信息化系统采购市场调研和拟定建设方案,项目正按招标采购流程推进。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推进市疾控中心信息化系统招标采购,待疾控中心迁入新址后完成建设并启用。

  (六)针对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的问题。部分党支部仅研究民主评议优秀名单,未研究合格、不合格党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尚未开展。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各党支部按照要求开展2023年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议结果报系统党委审核。

  (七)针对岗位配置有待优化的问题。反馈具体问题:部分岗位长期未轮岗,如基层卫生院主要负责人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的有11名,其中同一岗位任职时间最长达25年。

  未完成整改原因:由于医疗卫生系统队伍基数大,工作任务重,专业性强,人才培养周期长,在选配干部时出于慎重,往往选择工作经验足、有威信的干部,在年轻干部的选任上谨小慎微,思维不够解放,造成年轻干部成长不快,年龄梯次配备不够合理。

  下一步整改措施:计划于近期对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特别是对部分任职时间较长的基层卫生院主要负责人进行适当调整。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些差距。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以严肃整改的政治自觉、敢于担当的政治勇气、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抓紧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巩固整改成效,落实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分析制度缺陷,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对已建立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制度发挥实效。三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认真按照市委巡察要求,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字当头、全面从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深落实落细。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6382421;通信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成功街1558号,邮政编码:362300;电子邮箱:nawj20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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