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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审计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020-11-06 16:53 阅读人数:1

  自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以来,南安审计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专题会议,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成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推行“三项制度”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二是注重学习宣传。采取网络学习、案例教学、以审代训等形式,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提升审计干部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结合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在审计过程中深入被审计单位,加大 “三项制度”宣传力度,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完善执法制度。把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作为推进“三项制度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操作指引,制定执法路线图、执法服务指南、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程序机制,明确环节分工。加强审计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执法案卷管理评查、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进一步防范审计风险,强化审计质量控制。 

  四是抓好制度落实。大力推进审计公示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主体、人员、权责、程序、救济渠道等执法信息,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审计公示制度,审计项目正式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审计公示与审计通知书同时送达被审计单位,公告执法人员、执法内容、审计工作纪律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统一制发审计文书格式,规范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公文的内容和格式。在审计过程中对下发通知、调查取证、完成报告、做出决定、送达等执法环节均使用规范文书进行记录和出具,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和可追溯。全面落实审计案卷管理制度,力求每个项目及时、规范、完整归档;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定重大法制审核清单目录,明确法制审核内容。严格执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所有审计项目均按照“审计组长审核、业务科室负责人复核、法制科审理、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四级模式,对审计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审计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恰当等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审计执法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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