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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统计局全面贯彻学习《意见》《办法》《规定》
2020-08-04 15:53 阅读人数: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的要求,南安市统计局7月31日上午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要求全体统计人员要深刻领会《意见》《办法》《规定》的主要内容,并认真贯彻执行。

  局党组书记、局长林灵敏就贯彻落实好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对《意见》《规定》《办法》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各科室(中心)要强化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到日常各项统计工作中。二是强化培训力度。在开展专业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要将《意见》《规定》《办法》纳入培训会议内容,扎实做好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技能。三是要将普查数据真实性放在第一位,做到不重不漏,应统尽统。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数据质量,做好“七人普”的各项法治保障工作。

  通过学习,与会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和要求,为推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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