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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入围体检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0-10-29 09:17 阅读人数:1

  根据《2020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决定对入围体检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复审人选。

  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原始成绩(即未加分)较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的原始成绩也相同,则并列的考生均为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

  自资格复审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5日。

  二、 资格复审途径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根据资格复审工作要求将有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的资格复审单位邮箱(邮件需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

  报考党群、政府序列事业单位(附件1中序号1--105)的考生将相关材料压缩后发送至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邮箱nagwy@163.com(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10楼,电话:0595-86373512);

  报考南安市卫生事业单位(附件1中序号106--204)的考生将相关材料压缩后发送至南安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邮箱nawjzp@126.com(地址:南安市政府大院内,电话:0595-86366373)。

  资格复审材料发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下午17:30。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2020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打印签名)扫描件(照片)。

  (二)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扫描件(照片)。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扫描件(照片)

  相关说明:1.2020届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

  2.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书的,要由本人书面承诺,如未能在公告规定时间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则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应上传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详见附件3)。

  (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index.do/)打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报考不限学位岗位的考生无需提供,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查询并打印)。

  如未能提供以上2份材料的中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供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花名册》和《毕业生花名册》。

  (五)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中共党员证明)。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的报考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暂时未取得证书,应上传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附件4)。

  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初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报考者必须在2020年8月10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其他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报考该职位的考生需到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出具中共党员证明。

  (六)报到证扫描件(照片)。

  相关说明:如因办理人事代理,报到证寄存人才服务中心的,需提供报到证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及人才服务中心同意报考证明;如已就业的人员,属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在职工作者如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应书面承诺“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报考“2020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照片)。

  属于离校未就业的2018年、2019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上传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附件6)。

  属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和省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即:服务期满时间在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应上传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附件6)。

  (八)报考专门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照片)。

  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须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或其他相关材料;参加“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5)。

  (特别提醒:报考专门岗位的考生,出具的材料应注明是否曾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其他事项

  1.入围考生务必按通告要求发送相关材料扫描件(照片)到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资格的,须由本人向资格复审单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放弃声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对核准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5年。

  3.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规定递补;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由人社部门于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统一发布体检通知。

  4.资格复审结果及体检等相关事项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发布,请入围体检的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通知。因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阅读本通知后,请于11月1日前以“复审名单序号,报考单位,职位代码,XXX(姓名)已阅知资格复审通知”为邮件主题发送电子邮箱至:nagwy@163.com。

  6.考生如有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南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95-86373512、南安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595-86366373。

  附件:

  1.2020年春季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2.2020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

  3.2020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5.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

  6.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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