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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洪美玲同志助理研究员评议结果的通知
2022-02-22 15:10 阅读人数:1

南职改〔2022〕5号

南安市教育局:

  根据福建开放大学职改办《关于委托评议结果的函》(闽开大人函〔2022〕1号)文件通知,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南安学院洪美玲同志已达到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的专业技术水平,现予公布。

 

 

  南安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2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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