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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确认林坤刚等2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021-08-03 11:26 阅读人数:1

南职改办〔202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闽职改字〔1993〕18号、泉职改办〔1994〕1号和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准确认林坤刚等2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林坤刚等2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学历

确认专业

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批准日期

备注

1

南安市美林街道综合执法队

林坤刚

本科

土木工程

助理工程师

202010

 

2

南安市海都医院

洪鸿尧

大专

电气自动化技术员

202010

 

  

 

南安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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